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相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任用市直机关童欣幼儿园副园长。为做好本次竞争上岗工作,按照竞争上岗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将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的干部选拔到童欣幼儿园领导班子岗位,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幼教队伍。
二、竞岗职位
本次竞争上岗的职位为:市直机关童欣幼儿园副园长 1名。
三、竞争上岗范围对象和任职条件及任职资格
(一)竞争上岗的范围和对象
市直机关童欣幼儿园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在编在册的教职员工及管理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任职资格和条件
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35岁以下(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现任中层管理岗位或主班教师岗位五年以上;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或近二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6、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竞争上岗工作程序
本次竞争上岗按照“学习动员、公布职位、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成绩公告、组织考察、任前公示、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召开党组会,讨论和通过本次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二)学习动员。童欣幼儿园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宣布实施方案,部署竞岗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三)公开报名。参加竞岗者到童欣幼儿园办公室填写《竞争上岗职位申报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资格审查。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局领导审定后予以公布。
(五)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卷面分值100分。取笔试成绩前5名为演讲答辩人选。笔试人数不足5名,则全部进入演讲答辩。
(六)演讲答辩。演讲答辩采取结构化答题的方式进行,演讲答辩时间为15分钟。
(七)民主测评。组织童欣幼儿园全体在编在册人员对参加演讲答辩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选择。优秀等次为95分、称职等次为85分、基本称职等次为65分、不称职等次为55分。
(八)成绩公告。按笔试成绩30%、演讲答辩成绩40%、民主测评成绩30%计算演讲答辩人员综合成绩,进行张榜公布。
(九)组织考察。根据竞岗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十)决定任用。
1、召开局党组会议,根据竞岗者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对综合成绩排名前2名人选进行差额票决,确定聘任人选。
2、任前公示,公示期为十天。
3、办理任职手续。聘任实行一年试用期。
五、评委组成
此次竞争上岗评委由7人组成。
六、竞争上岗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干部工作纪律,增强政治观念、法纪观念和大局观念,以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保证此次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七、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
二Ο一Ο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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