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昌市第三次国土调查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栏目: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3
关于宜昌市第三次国土调查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2-09-23 15:43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量: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先进集体和先进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2〕52号)精神,宜昌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县(市、区)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全市各县(市、区)、各单位积极参与,并提交了推荐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经宜昌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推荐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15人,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2个):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秭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先进个人15人):

  吴凯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铁兵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 青  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胡小微  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赵春林  枝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雅兰  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陈绍敏  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彭广宇  兴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周功伟  秭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丁开红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官成东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晋 诚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姜东方  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胡全勇  夷陵区国土资源局鸦鹊岭国土资源所

  冯林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点军区分局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23日至9月29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宜昌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的问题须真实、准确,内容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49号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科

  邮政编码443000

  罗梅

  联系电话0717-6742193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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