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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夷陵区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关于印发夷陵区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直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栏目:夷陵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8-01 加入收藏
夷陵区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现将《夷陵区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直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你们,请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宜昌市夷陵区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年月日夷陵区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直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区发改局:负责将托育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支持托育机构和设

  夷陵区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

  现将《夷陵区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直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你们,请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宜昌市夷陵区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夷陵区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区直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发改局:负责将托育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支持托育机构和设施建设,重点支持示范托育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支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支持托育服务行业发展政策;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托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社会信用评价和违法失信惩戒。

  区教育局:负责加快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到3岁幼儿。及时将幼儿园开设3岁以下托班或小小班的信息推送给区卫健局。

  区公安局:负责监督指导托育机构开展安全防范,制定实体防护、技术防护、人员防护、制度防护等管理规范。

  区民政局:负责做好社会服务机构注册登记,将托育机构法人登记信息及时推送给区卫健局;将托育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托育服务。

  区财政局:负责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对托育服务行业发展予以支持,保障托育日常服务管理所需工作经费。

  区人社局:负责依法保障托育服务工作人员劳动权益;负责将托育服务工作人员纳入培训规划;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托育服务各类技能人才规划、培养、奖惩等政策。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统筹考虑托育机构、设施建设需求,做好土地管理有关服务工作;托育机构和设施建设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给予优先安排;对符合使用《划拨用地目录》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建设托育服务项目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

  区住建局:负责依法依规监督托育服务设施的建设,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

  区卫健局:负责联合有关部门拟订政策、分析形势、发布信息,协调解决其他重大问题;牵头建立托育服务专家库,为家庭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鼓励医疗机构设立托育服务场所,提供延伸服务;负责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疾病防控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持指导,依法进行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监督检查;负责指导托育机构加快推进托育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做好经登记机关核准后的托育机构的备案工作,做好托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托育机构建立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托育机构开展应急演练;指导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区消防支队开展托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应急救援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营利性托育机构企业法人注册登记,并及时将登记信息推送区卫健局;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日常经营行为监管,查处违法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托育服务。

  区税务局:负责落实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区总工会:负责调查研究职工托育服务需求,促进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团区委:负责针对青年开展婴幼儿照护有关的宣传教育,推动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将社区托育服务纳入实施社区健康志愿服务项目试点推进。

  区妇联:负责参与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加强对女性从业人员维权服务。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对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设置母婴室、托育点以及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和母婴设施建设改造工作。

  区计生协:负责参与托育服务的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多渠道、多形式参与托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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