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数措并举抓好现场会贯彻落实
栏目: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8
12月7日至9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在宜昌顺利召开,获得圆满成功,这既是宜昌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宜昌市民宗干部形象的一次集中展示,也是对宜昌市近年来民族工作的一次检验。会议规格高、规模大、效果好,会议得到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尔肯江•吐拉洪同志

  12月7日至9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在宜昌顺利召开,获得圆满成功,这既是宜昌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宜昌市民宗干部形象的一次集中展示,也是对宜昌市近年来民族工作的一次检验。会议规格高、规模大、效果好,会议得到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尔肯江•吐拉洪同志的大会表扬和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马萍同志的充分肯定及与会代表的热情赞誉。12月13日宜昌市民宗委专门组织干部职工召开现场会专题总结会,总结经验、学习会议精神,并就下一阶段如何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研究了具体举措:

  一是抓好宣传教育。指导各县市区深入开展不同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本次会议有关精神、“十三五”辉煌成就、抗疫斗争伟大实践,新时代市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生动故事作为宣教内容,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一步铸牢广大干部群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是举办特色活动。结合元旦、春节等节假日,突出宜昌特色,深化屈原文化、昭君文化爱国主义、民族团结主题,分层分类,结合实际开展各种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联谊交流活动。

  三是培育打造新的示范点。以创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单位为重点,以完善工作平台、掌握基础信息、健全服务管理机制、挖掘鲜活生动案例为内容,通过抓好部门业务有机融入、部门资源共同投入、示范创建与中心工作紧密融合,着力培育一批新的城区示范社区和单位。

  四是抓好典型选树。以本次会议考察点为重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互观互学活动,培育一批新的先进典型。抓好与省争取衔接,申报命名一批国家、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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