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2年第2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招标公告
栏目:湖北省财政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9-26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湖北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鄂财库发〔2017〕70号)和《湖北省省级社保资金存放管理办法》(鄂财库发〔2022〕6号)的规定,湖北省财政厅定于2022年9月29日开展2022年第2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操作。现就相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操作规模为220亿元,操作工具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为3个月。 二、本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招标面向在武汉市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进行,由各家银行省级分行(地方银行为总行)自愿报名参加。凡符合《湖北省省级社保资金存放管理办法》规定范围的商业银行均可进行投标。具体事宜详见《湖北省2022年第2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招标文件》。三、本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银行和存款额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各银行综合评分确定后,剔除非中标银行对各中标银行重新计算得分,单一中标银行存款额度以本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操作总规模为基数,依据本行得分占总分100分的比例计算。四、符合相关条件、有意成为湖北省2022年第2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银行的商业银行,请于2022年9月27日到湖北省财政厅国库处316室领取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投标文件。五、招标人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湖北省财政厅 招标人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载南  027-67818644特此公告。湖北省财政厅2022年9月26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湖北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鄂财库发〔2017〕70号)和《湖北省省级社保资金存放管理办法》(鄂财库发〔2022〕6号)的规定,湖北省财政厅定于2022年9月29日开展2022年第2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操作。现就相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操作规模为220亿元,操作工具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为3个月。 

二、本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招标面向在武汉市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进行,由各家银行省级分行(地方银行为总行)自愿报名参加。凡符合《湖北省省级社保资金存放管理办法》规定范围的商业银行均可进行投标。具体事宜详见《湖北省2022年第2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招标文件》。

三、本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银行和存款额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各银行综合评分确定后,剔除非中标银行对各中标银行重新计算得分,单一中标银行存款额度以本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操作总规模为基数,依据本行得分占总分100分的比例计算。

四、符合相关条件、有意成为湖北省2022年第2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银行的商业银行,请于2022年9月27日到湖北省财政厅国库处316室领取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湖北省财政厅 

招标人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载南  027-67818644

特此公告。


湖北省财政厅

2022年9月2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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