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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廖贤才同志在2016年全市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栏目:宜都市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20 加入收藏
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财政工作会议,总结回顾2016年财政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财政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向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希望大家向先进学习,锐意进取、勇创一流,扎实推进财政事业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财政工作会议,总结回顾2016年财政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财政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向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希望大家向先进学习,锐意进取、勇创一流,扎实推进财政事业再谱新篇章。

  一、2016年财政工作回顾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全市财政系统紧紧围绕宜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在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提高履职尽责水平上升级增效,在助推经济转型发展、深化财政改革创新上竞进提质,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绘就财政“十三五”新蓝图。立足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和促改革的基本思路,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制定出台“十三五”财政“一二三四五六”发展规划:一是围绕一个中心,即实现“三市三区”的奋斗目标。二是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再创“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确保保持“全国文明单位”殊荣。三是力争三个翻一番,即力争财政收入、财政实力、民生保障再翻一番。四是建立四项产业发展基金,即助保贷基金、科创基金、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投资参股基金。五是打造五个升级版,即财政四项改革、行资管理宜都模式、预算绩效管理、农村公益事业先建后补运行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升级版。六是建设六型财政,即法治型财政、民生型财政、创新型财政、阳光型财政、高效型财政和服务型财政。

  二是支持发展再获新成效。全年争取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19亿元以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达到18.80亿元,其中新增债券3.56亿元,创历史新高。争取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调度资金8.07亿元,在全省县市调度资金总额榜上位居第一。

  三是组织收入适应新常态。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 44.3亿元,占年初预算56.46亿元的78.43%,占调整预算43.9亿元的100.83%;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8.5亿元,占年初预算50.4亿元的76.44%,占调整预算38.55亿元的99.94%。受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影响,今年的财政收入稳中有降,这是未来一段时期的收入趋势,逐步适应财政收入中低速甚至负增长的新常态。围绕调整目标任务,坚定信心、强化措施,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管理。

  四是民生保障再添新举措。统筹安排财政资金6.5亿元确立3个重点平台,支持全市精准扶贫,柑桔、茶产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发放兑现各类强农惠农补贴资金2882万元。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再次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380元/月提高到48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3120元/年提高到3840元/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4620元/年、3240元/年统一提高到7720元/年,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380元/人提高到420元/人。稳步推进全国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大力支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改革。着力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保险并轨、职务职级并行、公车改革、文明创建等工作。充分保障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五是财政改革迈出新步伐。全面推进财政简政放权“瘦身”改革,改革的经验做法分别被中国财经报、财政部特供信息、湖北财政信息等刊发在全国全省推介,并得到部门的一致好评。探索实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先建后补”、潘家湾乡一事一议“先建后补”,经验做法得到全国全省各级媒体宣传推介。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人大全程监督预算绩效管理经验全省交流。与此同时,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等其他各项财政改革稳步推进。

  六是财政监管构建新格局。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对相关科室、乡镇财政所的财政资金安全、财务收支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组建专班对全市财务票据、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财务支出开展专项检查,协助做好全市大数据核查、六个专项治理、乡镇巡查、审计等检查配合及整改工作。加强政府项目财政预算投资评审,引进两名政府雇员。

  七是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去年6月局机关党委首次被湖北省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得到省委“两学一做”督导组的高度肯定。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成效明显,在全市部门集中评议、第三方监督、服务对象测评、平时工作四项考核中获第一,用兑现承诺、实际成效展示出了宜都财政的良好形象。加强干部队伍学习教育,5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举办全市首届财政干部研修班。加大干部教育、培养、管理和任用力度。党风廉政建设警钟长鸣,文明创建常抓不懈。

  二、当前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回顾2016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也是难忘的一年。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质量不高,财源建设有待进一步夯实;财政支出刚性需求扩大,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财政监管环节仍很薄弱,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措施有待进一步增强;财政改革任务繁重艰巨,推进改革的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等。从财政自身来看,也还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管理和服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常态新要求,履职尽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仍然存在,作风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系统内部仍有不稳定因素存在,单位也还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财政监管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主要表现在:学习不够、能力不强、效率不高、服务不优、执纪不严、改革不深、监督不力、标准不高、活动不多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并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2017年财政工作思路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更是全市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和脱贫奔小康的决胜之年。面对经济新常态和工作新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财政部门将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职、攻坚克难,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实现全市“三市三区”奋斗目标,建成实力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新宜都再作新贡献。

  一是继续将支持发展作为财政最大要务。注重研究国家、省市政策导向,力争对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实现再突破。全年争取中央、省市无偿资金18亿元以上,地方政府债券10亿元以上,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力保8亿元,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完善保证保险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纳税信用贷、高新投基金投入运行机制,扶持我市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加快发展。落实好营改增以及各项普遍性降税清费政策。继续支持“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是继续将组织收入作为财政最大任务。认真研判、合理制定2017年度收入预期目标,确保做实财政收入,提高收入质量。不断完善财税部门协调机制,加强财政收入结构调研分析,全面开展税(费)源普查,掌握收入来源及构成,进行研判和趋势分析。认真落实税收征管保障措施,充分调动各部门、各乡镇协税护税积极性。进一步强化收入征管目标责任,依法依规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管。继续采取“两考核一挂钩”的督查方式,将收入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各乡镇目标考核,与经费拨付、资金调度挂钩。

  三是继续将民生保障作为财政最大目标。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民生保障的关系,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其次保工资、保运转。支持开展全市精准扶贫工作,确保扶贫脱贫落到实处。做好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统筹整合,集中财力重点支持优势产业发展。坚持优先支持教育发展,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新模式。着力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做好工资改革、保险并轨、文明创建等工作。支持发展生态宜都,推进法治宜都、智慧宜都建设。充分保障住房、行政政法、文化科学、公共安全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四是继续将改革创新作为财政最大动力。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强化预算全口径管理、刚性约束和绩效管理,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继续推进财政简政放权“瘦身”改革,做好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征管、财政投资评审、国有资产处置、政府采购等财政改革实施及深化工作。继续打造财政四项改革、预算绩效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农村公益事业先建后补、行资管理宜都模式升级版。进一步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探索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工作。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五是继续将财政监管作为财政最大责任。继续加大新《预算法》的宣传力度,将法治理念全面贯穿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的各个环节,厘清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财政部门监督责任。继续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坚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与人大监督审查相结合。整合财政监督资源,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对部门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开展财政资金、财务票据、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等专项检查。继续做好全市各类专项治理、巡视、审计等检查配合及整改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六是继续将自身建设作为财政最大保证。确保保持“全国文明单位”殊荣,积极做好文明创建工作。强化机关绩效意识,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评价体系。持续深入开展“四个一”学习活动,加大干部教育、培养和任用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严格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一系列铁规禁令,严格财经纪律,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财政资金、资产、人员三个安全。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再次重申“十个严禁”:

  1、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2、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3、严禁公款违规开支接待费支出。4、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5、严禁公款报销高档会所、高档娱乐场所、高档健身场所消费支出。6、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7、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8、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9、严禁搞隐秘聚会、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10、严禁带彩娱乐、赌博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春节期间,请各单位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乡镇财政所所长要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值班要做到24小时值守,遇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及时应对。在这里,我代表局党组向大家拜个早年,并通过您们向全市广大财政干部职工及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祝大家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祝大家过一个愉快、祥和、清廉、平安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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