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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果茶示范场整体公开招租公告(第二次)YDSNYJ [2019-002]
栏目:宜都市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9-01-24 加入收藏
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政府采购法》、《宜都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招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宜都市农业局拟对宜都市果茶示范场进行公开整体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经营者参加竞租。一、项目名称:宜都市果茶示范场公开整体招租二、招租资产情况:宜都市果茶示范场位于姚家店镇黄连头村二组,总面积约50亩

  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政府采购法》、《宜都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招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宜都市农业局拟对宜都市果茶示范场进行公开整体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经营者参加竞租。

  一、项目名称:宜都市果茶示范场公开整体招租

  二、招租资产情况:宜都市果茶示范场位于姚家店镇黄连头村二组,总面积约50亩,其中柑桔22亩、茶叶12亩,场内道路及作业道已硬化,场内蓄水池一个,园内灌溉设施基本到位。办公用房一栋二层,茶叶加工车间一间,附属屋一间。茶叶加工设备七台(套)。

  三、竞租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谢绝自然人参与竞租;

  (2)竞租人须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三证合一也可);

  (3)须有良好的信誉和营业业绩;

  (4)有自身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承诺;

  (5)不接受联合体竟租;

  四、经营管理要求:

  1、竞价成功者签订租赁合同时,须一次性交清一年租金和一年租金等额的资产租赁履约保证金;

  2、经营管理原则:(1)租赁后该场的功能和产业方向不变,即坚持果茶试验示范、辐射带动产业发展为主;(2)租赁后该场现有设施不变;(3)租赁后挂竞租后的新型主体标牌,加挂宜都市果茶示范场牌子;(4)承租人积极配合市农业局和相关单位承担相关试验示范工作;(5)承租者依法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招租人有权对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如经营者不服从管理,否则,可终止合同,经营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竞租人竞租成功后,不得将经营管理权转包他人,否则,招租人可终止合同。

  五、租期及标底:

  (1)租期为三年。

  (2)标底:年租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六、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意向承租方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招租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

  七、招租文件获得时间及地点:意向竞租人可在2019年1月24日至1月28日17时前(工作时间)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也可)、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宜都市农业局计财科报名获取招租文件。

  八、竞租时间及地点:2019年1月30日上午10时整,地点:宜都市农业局二楼会议室。

  招租单位:宜都市农业局

  联系人:李素芹 联系电话:0717-4828093、13469871998

  地址:宜都市园林大道93号(宜都市农业局二楼计财科)

  宜都市农业局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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