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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宜昌市2013年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3-03-28 加入收藏
宜政务办〔2013〕15号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宜昌市2013年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工作窗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局)各科室:经研究同意,现将《宜昌市2013

宜政务办〔2013〕15

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宜昌市2013年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

交易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工作窗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局)各科室:

  经研究同意,现将《宜昌市2013年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窗口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宜昌市人民政府政务宜昌市公共资源

  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33月12


宜昌市2013年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作要点

  2013年,宜昌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委“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的战略部署,按照“四个一流”的工作要求,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招投标综合监管体制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为宜昌“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贡献力量。

  一、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核心,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机制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推动各部门充实行政审批科室力量,推动行政审批科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和各部门对窗口充分授权,提高窗口运行效率。扎实清理精减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确保项目精减到位、集中运行到位、流程优化到位,努力打造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审批成本最低、投资环境最优”的城市。

  (二)加快市区政务服务机构建设。挂牌成立“公安局车管所分中心”、“房产交易分中心”、“人社局分中心”,制定分中心运行办法,对各分中心的工作职责、运行机制、考核管理进行规范,实现行政审批规范管理全覆盖。加快推动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对其机构设置、职能职责、政务服务提出统一规范,逐步强化平台功能,使老百姓能够就近、快捷、高效办事。

  (三)优化完善行政审批服务机制。设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窗口,与各区、各工业园区行政审批部门共同建立城区并联审批项目目录和联办会办制度,将并联审批服务拓展到所有中小企业和工程建设领域,为建设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并联审批服务,充分营造中小企业良好发展环境。对保留实施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流程进行再优化、办理时限进行再压缩、审批环节进行再精简,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四)推进网上审批服务大厅建设。加快行政审批应用系统升级改造和向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延伸工作,实现行政审批上报件的远程申报和网上办理,推动各部门内部审批系统与市级行政审批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提高网上审批服务效率。

  (五)全面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和制定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机构诚信管理办法,全面消除单一服务机构,打破中介服务机构的垄断服务行为。建立中介机构实名淘汰制,通过群众评价方法对中介机构服务行为进行评价,对服务质量差、市场信誉低的中介机构进行淘汰。

  (六)进一步降低行政审批服务成本。按照“能减则减、能免则免、收费最低”的原则,统一收费管理,对工业项目建设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规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以深化招投标监管体制改革为重点,全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

  (七)继续深化招投标监管体制改革。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规范管理的意见》,巩固招投标监管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加快形成监管合力。

  (八)提升服务重大建设项目水平。对重大建设项目继续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对非国有投资的邀请招标项目,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对低于国家限额的国有资金投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探索实行“公开发布、明标明投、信用评价、随机选定”的发包方式。

  (九)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链接和整合相关行业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资源,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积极推进信用信息评价及其成果在交易活动中的运用。

  (十)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对现有评标专家进行整理和分类,统一管理使用,实现全市专家资源共享。制定量化考核办法,对评标专家实施动态管理。开展评标专家培训活动,提升业务素养,提高评标水平。

  (十一)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管理。制定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中介服务水平。

  (十二)扎实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进程。认真贯彻落实《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深入推进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建设,提升运行的稳定性,优化交易流程,实现项目交易、公共服务、行政监督等功效,确保各类项目能够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科学有序、高效规范运行。

  三、以推进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为突破,着力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十三)推进政务服务全面质量管理。以《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各窗口部门《窗口作业指导书》为依据,在各审批服务窗口、公共资源交易窗口全面贯彻执行政务服务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标准和体系。通过对各部门所有进驻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各环节流程的识别、控制和管理,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十四)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工作制度。深入开展“四减五制三集中”、“五亮五比五创”等活动,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首席代表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网上办理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制度化体系。

  (十五)加强效能考核评价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宜昌市行政审批工作绩效考核与管理办法》,完善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水平。调整充实“义务监督员”队伍,完善义务监督制度,优化义务监督考评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和评价。

  (十六)推动三级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加强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总结交流、培植典型、示范引导工作,不断提高便民服务机构的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三级政务服务网络建设和发展。

  (十七)推进政务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考核办法》,建立完善政务服务机构建设考评体系,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机构建设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网络化。

  四、以“学创”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努力提升中心自身建设水平

  (十八)全面开展“学创”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宜昌市政务服务中心“学创”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工作专班,落实“学创”措施,创出特色,打造亮点。

  (十九)扎实开展“三抓一促”活动。按照新一轮“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的“三抓一促”活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减审批项目、减审批环节、减项目收费、减审批时限,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

  (二十)积极开展“行政服务效能”竞赛活动。联合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在全市政务服务窗口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大比武”、综合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激发窗口人员的工作热情。

  (二十一)认真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文明创建工作方案》,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积极争创新一轮省级文明单位。

  (二十二)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的纪律建设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教育、腐败风险防控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二十三)着力加强中心机关党的建设。按照“学创”活动要求,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建党九十二周年纪念活动,以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文化建设为核心,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努力把中心打造成“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

  (二十四)推进“全国一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严格政务服务工作纪律,完善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努力做到政务服务窗口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信息公开透明、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政务服务办件规范高效。认真抓好大楼精细化管理和电子政务建设、政务信息公开、普法依法治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公共节能、档案保密、机构编制、应急管理、信访等工作,积极争创一流工作水平。

  抄送:市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局)、机关工委、政

  研室、文明办。

  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

  研究室、法制办、市直各有关部门。

  宜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3年3月1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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