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鲁港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
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9-29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枝江市鲁港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审批〔2021〕16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枝江市仙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枝江市鲁港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枝发改审批2021167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枝江市仙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鲁港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库区东北临水面建成长1.33km,宽15米,面积约为29.93亩的生态缓冲带,在退渔区域建成约0.08K㎡的近自然湿地(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3项目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所含全部工作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项目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6项目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6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3.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20227月~20229月连续3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930日至2022年10月8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25日上午9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5楼开标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枝江市仙女镇人民政府 

  址:枝江市仙女镇新正街147号

联系人:姜清松

  话:1317705432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清

联系电话:18995911913

地址:枝江市东湖大道与民主大道交叉口东南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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