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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20220447号提案的意见
栏目:湖北省民政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7-25 加入收藏
张存泰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工作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对于建立健全我省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更好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具有积极参考作用。结合民政部门职能,现答复如下: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民政厅加紧完善应对人口老龄化顶层设计,优先保障群众基本养老需求,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构建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广大老年人共建共享水平显著提高,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一、加强顶层政策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我省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2016年6月,省民政厅发布《湖北省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需先提交申请,并接受资格审核及自理能力评估,民政部门将依据申请人年龄、户籍地等基本情况,对老人进行健康状况审核,最后依据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家庭成员及社会贡献等,确定其保障对象类别。2020年,省卫健委联合省民政厅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重点聚焦失能老年人迫切的医疗护理需求,指导相关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护理服务工作。二、发挥标准引领作用。2017年5月,我省出台了首个省级养老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明确规定“评估服务内容应包括针对老人整体状况的综合分析评价,确定老人护理等级及服务需求;评估范围包括日常生活能力、躯体健康状况、精神心理状况、社会参与能力及经济状况。养老机构应配备养老评估服务必要的设施设备,并应由经过培训并具备相应技能的人员进行评估,应在不同阶段进行入院评估、例行评估和即时评估”。自2020年以来,我省每年组织开展国家标准三至五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将“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执行率”纳入评定内容进行评定,进一步推进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的全面执行。三、加强评估队伍建设。2021年,我省在宜昌举办了3期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培训班,共培训省内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第三方机构从事评估或拟从事评估工作人员等共计300余人,并对考试合格的学员,颁发了《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进一步增强我省老年人能力评估人才队伍建设。今年,省民政厅将按计划继续组织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培训班。四、推动地方创新实践。省民政厅积极督促各地民政部门因地制宜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老年人能力评估等方面的探索和实践。2018年,武汉市民政局出台了《武汉市养老服务对象评估办法(试行)》,定期举办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班,在门户网站公示武汉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要求养老机构对老人进行能力评估,将特殊困难老年人身体评估状况与养老服务补贴等级挂钩。宜昌市依托宜昌市社会福利院设立老年人能力评估室,为入住老人开展入住评估、即时评估和阶段评估,科学确定并及时调整老年人的护理等级和服务内容等。下一步,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以保障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核心,科学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为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夯实基础。一是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建立包括老年人需求评估和养老服务质量、价格等供给方的评估以及老年人能力评估等在内养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民政部正在制定《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该标准对评估实施的评估要求,评估主体和评估流程均作出明确规范。待国家标准颁布后,我省将结合湖北实际,出台湖北省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积极指导各地落实《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考虑失能、失智、残疾等状况,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二是大力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师技能培训。会同省人社厅指导各地对照人社部2021年2月颁布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加大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点。支持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2022年,省民政厅已计划依托宜昌市社会福利院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专项培训,全省将培训评估人员300名。欢迎您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省养老服务事业。湖北省民政厅2022年7月25日第20220447号提案.doc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张存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工作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对于建立健全我省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更好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具有积极参考作用。结合民政部门职能,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民政厅加紧完善应对人口老龄化顶层设计,优先保障群众基本养老需求,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构建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广大老年人共建共享水平显著提高,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一、加强顶层政策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我省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20166月,省民政厅发布《湖北省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需先提交申请,并接受资格审核及自理能力评估,民政部门将依据申请人年龄、户籍地等基本情况,对老人进行健康状况审核,最后依据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家庭成员及社会贡献等,确定其保障对象类别。2020年,省卫健委联合省民政厅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重点聚焦失能老年人迫切的医疗护理需求,指导相关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护理服务工作。

二、发挥标准引领作用。20175月,我省出台了首个省级养老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明确规定“评估服务内容应包括针对老人整体状况的综合分析评价,确定老人护理等级及服务需求;评估范围包括日常生活能力、躯体健康状况、精神心理状况、社会参与能力及经济状况。养老机构应配备养老评估服务必要的设施设备,并应由经过培训并具备相应技能的人员进行评估,应在不同阶段进行入院评估、例行评估和即时评估”。自2020年以来,我省每年组织开展国家标准三至五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将“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执行率”纳入评定内容进行评定,进一步推进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的全面执行。

三、加强评估队伍建设。2021年,我省在宜昌举办了3期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培训班,共培训省内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第三方机构从事评估或拟从事评估工作人员等共计300余人,并对考试合格的学员,颁发了《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进一步增强我省老年人能力评估人才队伍建设。今年,省民政厅将按计划继续组织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培训班。

四、推动地方创新实践。省民政厅积极督促各地民政部门因地制宜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老年人能力评估等方面的探索和实践。2018年,武汉市民政局出台了《武汉市养老服务对象评估办法(试行)》,定期举办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班,在门户网站公示武汉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要求养老机构对老人进行能力评估,将特殊困难老年人身体评估状况与养老服务补贴等级挂钩。宜昌市依托宜昌市社会福利院设立老年人能力评估室,为入住老人开展入住评估、即时评估和阶段评估,科学确定并及时调整老年人的护理等级和服务内容等。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以保障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核心,科学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为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夯实基础。一是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建立包括老年人需求评估和养老服务质量、价格等供给方的评估以及老年人能力评估等在内养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民政部正在制定《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该标准对评估实施的评估要求,评估主体和评估流程均作出明确规范。待国家标准颁布后,我省将结合湖北实际,出台湖北省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积极指导各地落实《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考虑失能、失智、残疾等状况,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二是大力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师技能培训。会同省人社厅指导各地对照人社部20212月颁布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加大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点。支持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2022年,省民政厅已计划依托宜昌市社会福利院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专项培训,全省将培训评估人员300名。

欢迎您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省养老服务事业。

湖北省民政厅

2022725

第20220447号提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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