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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零售药店喜获全市“示范药店”称号
栏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7-01-04 加入收藏
五家零售药店喜获全市“示范药店”称号
日期: 2017-01-04 09:53来源:五峰县人民政府

  近日,全市百家“示范药店”创建表彰大会召开,我县阳光大药房旗舰店、舒康大药房、康济药业古潭诚信大药房、康济药业康安大药房、康济药业牛庄药店等五家零售药店获此殊荣,喜摘奖牌。

  百家“示范药店”创建活动由市文明办、市食药监局、市医保局、市医药商业协会、宜昌三峡广电总台联合组织开展,自2016年7月启动,历经企业申报,各县初审推荐,全市社会评选,5部门综合评定在全市1100家药店中筛选产生,被评药店须同时具备“三级药店”、“阳光药店”、“十星药店”,“五好药店”条件,发挥示范企业引领作用。

  据悉,县食药监局对于评选上的“示范药店”实施动态管理,实行退出机制,对于监管执法中发现严重违反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管理滑坡经二次整改复查仍不符合创建标准要求的,将取消“示范药店”资格。 (通讯员 肖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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