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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当阳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7-05-16 加入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市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nb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市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当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全市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推动形成敬业奉献、崇尚实干、担当履职、创新作为的促发展强大主场,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专项治理。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聚焦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查处违纪违规、失职失责行为,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人和事严肃处理,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形成威慑,在全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崇尚实干的优良作风。

二、整治内容

重点治理以下五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虚报、瞒报、纂改统计数据。

    (二)计划制定、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过程中弄虚作假问题。

(三)作风飘浮、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导致上级、本级文件和会议确定的任务不落实。

(四)不认真执行上级指令,对上级指令或不执行,或选择性执行,或另行其是。

(五)精准扶贫、棚户区改造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

三、时间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2017年5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5月初至6月中旬)。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自查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聚焦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事项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逐项开展摸底排查。于5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市政府办公室。

第二阶段:抽查检查(6月下旬至9月中旬)。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地、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问题清单,重点检查问题清单是否有遗漏,相关情况是否准确、属实,切忌走过场。市政府将组建工作专班开展联合检查,采取查阅资料、调查走访、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地各单位进行抽查。问题“零报告”或基层反映较为强烈的地方和单位将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抽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9月下旬至10月底)。各地、各部门要针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落实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和完善抓落实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形成专项治理总结报告,于2017年10月12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治理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委办公室(市委督办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配合专项治理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络员,与市级专班联络对接。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专项治理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指导。市监察局统一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受理群众信访投诉和举报。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成立检查组,加强对本地本部门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问题线索,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

(三)严肃追责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梳理问题清单,及时上报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和治理工作总结主要报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见事见人,切忌空洞无物。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制定详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把整改工作做细做实。

联 系 人: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阮风华

联系电话:0717-3222104    

电子邮箱:9733631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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