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确保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决定城区范围内禁止交易、屠宰活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交易、屠宰活禽的区域范围:东至三里港路(三桥),南至基地一号路望城村,西至348国道、二水厂,北至焦柳铁路、张翼德横矛处。本通告所指活禽是指鸡、鸭、鹅、鸽、鹌鹑、火鸡、珍珠鸡、雉鸡等纳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家禽。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上述区域内从事活禽交易、屠宰活动(家庭自宰自食的除外)。
三、城区内经营的白条禽全部在禁止范围外集中屠宰,经检疫合格佩戴畜禽标识、并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冷链配送到城区内,白条上市,冰鲜销售。
四、对禁止区域内从事活禽交易与屠宰、销售未经检疫禽产品的行为,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畜牧兽医中心等部门依法查处。
五、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劝阻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监督举报电话:328331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233806(市城市管理执法局)、3281750(市畜牧兽医中心)。
六、本实施办法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在施行过程中上位法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4日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云计算 电话:4006-4006-67
提示: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最终指导方案;本站不提供对相关信息进行咨询与解释的服务,请勿联系;文章内容由专人复制粘贴,不经过人为二次编辑,信息如展示不完整,可免费向我们咨询原文链接;内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站建设初衷旨在为服务企业和本公司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工作动态,以便于指导本公司和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整理自互联网,如有异议,请与本站联系并删除,相关权益归属原网站和作者,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如您需要友链等合作,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