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12月门前“五包”检查情况通报
栏目: 兴山县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06
2019年10-12月门前“五包”检查情况通报
日期:2020-01-06来源:兴山县人民政府


县城门前“五包”各责任单位:

  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县城综合管理委员会门前“五包”检查组,采取综合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县直89个单位10-12月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一、基本情况

  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十佳”单位:县委办(宿舍楼区域)、政府办(宿舍楼区域);公安局(办公楼及宿舍楼区域)、财政局(办公楼及宿舍楼区域)、民政局(办公楼及宿舍楼区域)、兴山一中(教学楼区域)、税务局(办公楼及住宿楼区域)、林业局(办公楼区域)、交通局(办公楼及住宿楼区域)、国网(办公楼及住宿楼区域)。

  二、主要问题

  少数单位住宿楼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乱牵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栽乱种、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等现象普遍存;少数单位对门前“五包”工作不重视,对核查的问题置若罔闻,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相关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门前“五包”管理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及时回复销号。

  结合季节特性,要认真谋划本单位“五包”工作,合理统筹,督促物业公司提升工作效率,优化人居环境,共建文明卫生城市。

  整治各单位管理区综合环境,进一步巩固县城系列创建成果,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一是通报批评,二是直接和年终目标考核及文明创建挂钩。若因各责任单位工作不到位影响到上级部门对我县考核的,提请相关部门问责。

  特此通报。

  兴山县县城综合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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