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统计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8-06-27
各县市区统计局,宜昌高新区经发局: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抓好统计数据质量整改,按照全省统计系统主要负责人会议精神和李克勤局长对统计执法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经研究,决定于5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现结合全市统计系统实际,制

  各县市区统计局,宜昌高新区经发局: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抓好统计数据质量整改,按照全省统计系统主要负责人会议精神和李克勤局长对统计执法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经研究,决定于5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现结合全市统计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核查内容

  此次核查主要指标为2018年1-4月以来规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商贸企业销售额(营业额)、规上服务业企业从业人员及营业收入。主要核查指标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干预统计数据报送的行为、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是否存在不规范等问题。

  二、核查时间

  5月21日-23日。

  三、工作步骤

  (一)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

  从10个县市区(不含已被国家局执法检查和省局核查的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兴山县)中随机抽取5个县市区作为核查地点。按照双随机原则,随机抽取的5个县市区为:长阳县、高新区、远安县、五峰县、伍家岗区。每个核查小组在1个县市区抽取1个乡镇核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商贸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每个核查小组要随机抽取10家调查对象,核查重点由带队领导指定,确保涵盖到4个专业。

  (二)随机抽选核查人员

  从法规科、工业科、投资科、贸易科、服务业科和监测分局一科、二科中分别抽选3名专业人员和3名法规人员,随机分配组成3个核查小组。按照双随机原则,具体分组安排为:

  第一组:

  组 长:孙晓东

  副组长:彭慧琴

  成 员:龙华(联络员)、谢靖、徐传芳、聂艳、李祖群

  核查地:长阳县、高新区

  第二组:

  组 长:王强华

  成 员:戴亭宇(联络员)、刘万、杨明俊、冯婉婉、杨眉

  核查地:远安县

  第三组:

  组 长:杨红莲

  成 员:唐雯(联络员),杨文颖、吴华蓉、李立君、陈娟

  核查地:五峰县、伍家岗区

  (三)组织培训

  5月18日前,由法规科牵头,组织所有核查人员进行核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业、投资、商贸、服务业专业统计业务知识、核查技巧及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

  (四)开展核查

  5月21日开始,由各小组组长带队赴抽选的县市区开展实地核查。

  1.根据核查方案,每个核查小组分别随机抽取1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商贸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

  2.收集整理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相关指标数据。

  3.实地核查相关企业单位,收集固定证据材料,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若发现行政干预、代填代报等违法行为线索,要查清查实。

  (五)上报报告

  核查工作结束后,各小组在5月28日前将核查情况汇总后,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并附核查相关企业数据质量情况表报法规科。被抽查县市区统计局要将整改报告于5月28日前报送市统计局法规科。

  (六)整改处理

  对于在数据质量核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及时督促整改,责令企业在上报下一个报告期数据时予以更正。对拒不整改或存在严重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将严格按照执法程序立案查处,进行追责问责。市统计局将依据各小组上报的核查结果,及时跟踪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重要措施。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核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准备。要按照核查方案要求,明确各核查组职责任务,做好核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学习核查相关规定,收集和掌握被核查单位的有关材料和统计数据,高质量地完成核查任务。

  (三)遵章守纪。核查期间,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随意泄露核查的情况;核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纪律要求,保持廉洁自律,严格工作标准和要求,确保核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宜昌市统计局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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