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防办公室:
为进一步明确新建民用建筑人防工程建设标准,统一应建面积计算方式,依法规范人防结建审批,根据国家和省人防工程建设的法规、标准、规范,现就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标准明确如下:
一、9层及以下民用建筑,按照规划核准的计容总建筑面积和《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确定的比例标准计算防空地下室建设面积。
二、10层及以上民用建筑,按第一款比例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超过首层的,按照比例标准修建;不足首层的,按照首层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10层及以上民用建筑的裙楼部分,按规划建筑面积和《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确定的比例标准计算防空地下室面积。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云计算 电话:4006-4006-67
提示: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最终指导方案;本站不提供对相关信息进行咨询与解释的服务,请勿联系;文章内容由专人复制粘贴,不经过人为二次编辑,信息如展示不完整,可免费向我们咨询原文链接;内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站建设初衷旨在为服务企业和本公司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工作动态,以便于指导本公司和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整理自互联网,如有异议,请与本站联系并删除,相关权益归属原网站和作者,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如您需要友链等合作,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