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宜昌市电梯安全监管月度分析报告
栏目:宜昌市质量监督管理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8-10-08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文〔2017〕90号)精神,将电梯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落细、落实,严打实督,确保电梯安全,根据各县市区质监局,市局各分局、12365办公室和湖北特检院宜昌分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文〔2017〕90号)精神,将电梯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落细、落实,严打实督,确保电梯安全,根据各县市区质监局,市局各分局、12365办公室和湖北特检院宜昌分院的月度分析报告,现将我市电梯安全监管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验情况

  2018年7月,湖北特检院宜昌分院共检验电梯1091台,一次检验合格数量1080台、一次检验合格率98.99%。

  检验涉及使用单位234家、维保单位43家,一次检验合格率100%的维保单位39家,无一次检验合格率低于80%的维保单位;使用多台(>3台)电梯一次检验合格率低于80%,且检验不合格原因为(或包含)使用单位因素造成或与使用单位有直接关系的因素造成的使用单位1家。

  一次检验不合格涉及8家使用单位共11台电梯,已有5家使用单位共8台电梯整改复检合格,仍有3家使用单位共3台电梯未整改完成。

  逾期未整改已出具不合格报告或复检仍不合格电梯的分布情况

  

 

  区域

  

 

  受检单位

  

 

  维保单位

  

 

  当月

  

  检验

  

  数量

  

 

  一次不合格数量

  

 

  逾期未整改不合格

  

  或复检不合格数量

  

 

  西陵区

  

 

  宜昌桃花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滨江壹号)

  

 

  蒂森电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1

  

 

  1

  

 

   1(复检不合格)

  

 

  夷陵区

  

 

  湖北清江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江润城)

  

 

  湖北和顺机电有限公司

  

 

  49

  

 

  1

  

 

   1(不合格)

  

 

  枝江市

  

 

  枝江市中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妙尚广场)

  

 

  湖北斯译电梯有限公司

  

 

   1

  

 

  1

  

 

   1(不合格)

  

 

  (二)投诉举报情况

  7月份12365办公室共受理投诉举报22件,按投诉举报渠道分,12345市长热线派件8件、12365热线受理13件、政风行风热线1件。被投诉举报的涉及18家使用单位,其中“兴发广场”累计被投诉3次,“星湖湾”、“西江康城”分别累计被投诉2次。

  (三)环向比对及“红、黑榜”

  经过连续公示电梯安全监管月度分析报告和采取监管约谈措施,警示效应和各维保单位对维保作业质量的重视程度得到有效提升,对电梯相关问题、隐患电梯的处理沟通方式、处置措施、整改途径等渠道进一步明晰,一次检验合格率及一次检验合格率100%的维保单位均创最好纪录,已连续第六个月稳定在95%以上,无一次检验合格率低于80%的维保单位。

  本月维保单位红榜

 

  维 保 单 位

  

 

  一次检验合格率

  

 

  累计上榜次数

  

 

  湖北鸿达电气有限公司

  

 

  100%

  

 

  9

  

 

  湖北福达电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00%

  

 

  9

  

 

  宜昌市宜菱电梯有限公司

  

 

  100%

  

 

  9

  

 

  湖北中巨电梯有限公司

  

 

  100%

  

 

  8

  

 

  湖北楚唯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00%

  

 

  8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100%

  

 

  8

  

 

  湖北睿捷机电有限公司

  

 

  100%

  

 

  7

  

 

  湖北广财电梯有限公司

  

 

  100%

  

 

  7

  

 

  湖北东晟科技有限公司

  

 

  100%

  

 

  7

  

 

  湖北立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00%

  

 

  7

  

 

  宜昌中迅电梯有限公司

  

 

  100%

  

 

  7

  

 

  上海爱登堡电梯(宜昌)有限公司

  

 

  100%

  

 

  7

  

 

  湖北宇彩电梯有限公司

  

 

  100%

  

 

  7

  

 

  湖北宜达电梯有限公司

  

 

  100%

  

 

  6

  

 

  湖北鸿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00%

  

 

  6

  

 

  湖北奥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00%

  

 

  6

  

 

  宜昌奥通电梯有限公司

  

 

  100%

  

 

  6

  

 

  武汉德富电梯有限公司

  

 

  100%

  

 

  6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100%

  

 

  6

  

 

  宜昌捷特机电有限公司

  

 

  100%

  

 

  5

  

 

  宜昌市宇恒机电有限公司

  

 

  100%

  

 

  5

  

 

  宜昌柏鑫科技有限公司

  

 

  100%

  

 

  5

  

 

  宜昌顺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00%

  

 

  5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100%

  

 

  5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100%

  

 

  5

  

 

  宜都市快菱电梯有限公司

  

 

  100%

  

 

  5

  

 

  长阳安和电梯维保服务有限公司

  

 

  100%

  

 

  5

  

 

  湖北芝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00%

  

 

  5

  

 

  武汉市现代电梯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100%

  

 

  5

  

 

  宜昌市怡和机电有限公司

  

 

  100%

  

 

  4

  

 

  宜昌市菱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00%

  

 

  4

  

 

  宜昌海菱电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00%

  

 

  4

  

 

  当阳市安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

  

 

  4

  

 

  武汉东成广日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00%

  

 

  4

  

 

  湖北必胜科技有限公司

  

 

  100%

  

 

  3

  

 

  湖北美奥快速电梯有限公司

  

 

  100%

  

 

  3

  

 

  宜昌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100%

  

 

  2

  

 

  惟众信(湖北)科技有限公司

  

 

  100%

  

 

  2

  

 

  本月使用单位黑榜

  注:检验不合格原因为(或包含)使用单位因素造成或与使用单位有直接关系的因素造成。

 

  使 用 单 位

  

 

  一次检验

  

  合格率

  

 

  区 域

  

 

  重庆嘉宝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宜化山语城)

  

 

  70%

  

 

  伍家岗区

  

 

  二、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主要问题

  1.定期检验不合格的原因既有维保单位的问题也有使用单位的问题,按问题解决途径分为三类。

  (1)应该由使用单位解决的问题包括:安全技术档案不全,“一梯一档”建档不规范等。

  (2)维保单位应协助、配合使用单位解决的问题包括:轿厢内紧急照明无效,报警装置未与值班室联通或者通话不清晰响亮;对重块无快速识别数量的措施;井道安全门不能安全可靠开启;机房门上无警示标识;底坑积水严重;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不完善等。

  (3)应该由维保解决的问题包括:未安装底坑急停开关或者底坑急停开关未固定;部分层门门间隙超标;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无效或者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未完成;125%制动试验不具备现场试验条件;制动器不能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紧急救援功能无效;限速器校验报告型号错误;紧急电动装置功能不正常;外呼按钮无效;自检报告错误等。

  2.本月被投诉举报的主要为住宅小区,反映的问题集中在:故障频发、故障困人等。

  (二)原因分析

  1.维保单位未履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守法意识淡薄,责任意识不强,管理严重不到位,质量管理体系未有效运转,未对更新后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宣贯;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日常维护保养、限速器校验、制动试验和年度自行检查工作;对明显存在的不符合项,未对其采取调整、更换、校验等措施进行整改,使电梯达到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建立有效的维保、检验工作质量考核机制;对使用单位存在的问题,未及时告知使用单位予以整改或未协助、配合使用单位予以整改;未制定特殊天气(暑期高温、暴雨天气)隐患排查相关措施;电梯维保、修理停运期间,未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未公示进度安排和停运时间,缺少与使用者有效的沟通,引起乘客被困,造成顾客满意度不足。

  2.使用单位未履行使用管理主体责任。守法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规范管理意识淡薄,对所用电梯的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安全技术档案也是电梯的重要组成部分)未进行确认和公示(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未制定完善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主观认为只要签订维保合同就万事大吉,发生一切责任事故均由维保单位负责的错误理念;未对维保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年度自行检查活动履行监督责任;未制定特殊天气(暑期高温、暴雨天气)隐患排查相关措施,未认真组织开展定期自行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隐患或问题未及时进行整改治理;电梯维保、修理停运期间,未督促维保单位落实维保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公示进度安排和停运时间,管理、服务理念缺失。

  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直接加剧投诉举报率。物业公司对电梯安全管理不够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安全使用宣传不到位,部分小区电梯故障频发得不到根本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或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还存在其它纠纷等因素叠加,导致部分业主捏造、蓄意夸大电梯故障给政府部门施加压力、拒缴物业费等,使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进一步加剧,物业公司更是疏于对电梯的安全管理,形成恶性循环,增加安全隐患。

  3.本月的电梯故障频发、故障困人等问题投诉较多。经我局监管人员核查,造成故障频发、故障困人的原因,多与夏季高温、暴雨天气有关,有3起是“主板”、3起“底坑开关”、2起“变频器”、2起“接触器”故障引发电梯困人或故障。

  电梯是由许许多多电子元器件、电气部件和机械零部件组成的机电产品,其运行可靠性与环境温度、湿度有很大关系,为保证电梯正常工作,《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等标准规定电梯机房内的环境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最高相对湿度不超过90%等。由于电梯机房大多处于建筑物屋顶,受太阳直晒,夏季机房温度非常高,加之机房内的变频器、制动电阻、电动机等工作时都会释放出大量热量,如没有空调或者通风换热设施工作不好,机房温度可能高达60~70℃,远远超过电梯正常工作的环境温度。环境温度过高一是会直接引发电梯故障,由于电子元器件的材料温度特性,在高于允许温度下,电子元器件逻辑判断会出错,引起微机控制板不稳定或者程序异常,电梯发生故障,影响正常运行(如电梯正常运行中突然停梯关人、电梯运行到门区不开门或不关门、电梯运行到门区不换速等),同时维修也不易发现故障点;二是触发热保护停梯或者损坏曳引电机,某些曳引电机在每相绕组均埋有热敏电阻,当电动机温度升高到一定温度时,热敏电阻阻值急剧增大,控制外电路热保护继电器动作,通过控制电路迫使电梯在就近层站换速停靠开门,直到电动机冷却后,方可重新启动运行,对没有热保护装置的曳引机,持续在高温环境运行,很容易烧坏线圈,损坏电机;三是易损坏电子元器件,电梯电气系统的变频器、制动电阻、接触器、继电器、变压器等电子器件,由于自身工作时会发热,就需要扇热,对高温很敏感,环境温度过高会使电子元器件的可靠性大大降低、会降低电子元器件的使用寿命,极端时会造成电子元器件瞬间损坏。

  关于暴雨、梅雨天气的影响,我们在4月份的月度分析报告已作了阐述。

  4.乘客使用不当或不文明行为增加电梯故障。新房交收装修高峰期间,乘客电梯运送装潢材料、建筑垃圾等货物,经常发生电梯超载,搬运货物或保洁时人为长时间强制阻挡电梯门动作,散落的沙石建筑垃圾等污损光幕致使电梯门动作不正常等,均会导致电梯故障。

  三、下一步措施和建议

  (一)由市局特监科进一步与住建部门沟通,加快构建畅通住房维修资金提取渠道,明确紧急动用维修资金程序和维修资金缺失情况下资金筹措机制。

  (二)按属地管理原则,辖区监管部门应组织对本月“黑榜”中的1家使用单位进行约谈;对检验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和投诉举报问题未解决的使用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三)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电梯安全监管,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住宅小区、公众聚集场所监督检查,加强电梯安全宣传工作。对矛盾纠纷较深的住宅小区,要联系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时介入,了解分析情况,积极协调化解问题,保障电梯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得到落实。行政执法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查处电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维保单位加强自身管理,提高维保质量和处理隐患的能力水平,建立以质量为先导、服务能力优先的市场竞争机制,扭转电梯维保市场低价恶性竞争、无序竞争的困局,大力提升我市电梯使用管理水平和维护保养质量。

  (四)检验机构要加强电梯检验质量控制,建立检验质量追溯机制,着力提升检验把关能力。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的时效性,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书面报告辖区监管部门。同时配合监管部门对维保质量的监督检查,以保障电梯安全稳定的运行。

  (五)使用单位要切实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电梯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电梯运行日常巡视和特殊天气(暑期高温、暴雨天气)的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落实应急值守的有效性,强化电梯钥匙等管理制度的落实,组织、监督并配合电梯日常维保单位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发现电梯事故隐患或问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夏季高温、暴雨天气,要确保机房空调或者通风换热设施正常工作,加强机房温度、通风降温设施运行情况及底坑是否潮湿、积水的检查,要建立特殊天气的隐患排查、处置措施;应积极引入视频监控等装备对电梯运行进行过程监控,在客流高峰时段,要在关键位置安排专人进行值守,疏导客流,引导乘客安全乘梯。发生“困人”故障后,要全面了解情况并将相关情况告知维保单位安排救援人员,等待救援时,要与被困乘客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心理疏导,事后要将故障原因排查及修复情况反馈给被困乘客,消除乘客的恐慌心理;新房交收装修高峰期间,物业公司、维保单位要加强安全、正确使用电梯的宣传,提升电梯是业主共有财产,爱惜电梯、监督正确使用电梯人人有责的意识,强化与业主的沟通,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

  (六)维保单位要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维保活动,认真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维保计划和方案,切实开展年度自行检查并如实、规范地记录,加强维保人员、质检人员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培训教育,建立有效的维保、检验质量考核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夏季高温、暴雨天气,要建立特殊天气专项排查制度和应急预案,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通报使用单位采取整改措施,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对存在重大隐患且无法整改的,维保单位要及时报告辖区监管部门;要强化应急演练和应急值守,接到“困人”或其它故障通知,要全面了解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和排除故障,防止引发事故,故障消除后,要将故障原因、修复情况及时反馈给使用单位,并配合使用单位做好与乘客的解释、沟通工作;要积极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配合使用单位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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