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特困村脱贫攻坚行动中加大扶贫到户工作力度的通知
栏目: 宜昌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4-07-31
各县(市、区)扶贫办: 6月下旬至7月上旬,市扶贫办组织检查组对30个特困村脱贫攻坚行动进行了检查督办。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特困村脱贫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特别是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启动。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村不注重主导产业培育

各县(市、区)扶贫办: 
    6月下旬至7月上旬,市扶贫办组织检查组对30个特困村脱贫攻坚行动进行了检查督办。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特困村脱贫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特别是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启动。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村不注重主导产业培育;有的村在基础设施建设上不量力而行,可能留下资金缺口;还有相当多的村对精准扶贫特别是扶贫到户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等。 
    为全面、认真落实《宜昌市特困村脱贫攻坚行动考核细则》中关于“精准扶贫”的要求,各县(市、区)扶贫办在指导督办特困村脱贫攻坚行动中,一定要将精准扶贫到户作为一个重点抓出成效,力争通过两年的帮扶,使特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有较大的改观,使他们能与村民一起步入小康。现就此提出如下要求: 
    1、特困对象要落实到户。以村为单位,按照5%左右的比例,确定特困对象并登记造册。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人口、上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致贫原因、急需解决的特殊困难等基本情况。特困户的确定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由组长或村落理事长召开群众会推选初步人选,报经村“两委”班子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审核确定并公示。 

    2、扶贫项目要覆盖到户。根据特困户的不同情况,按照“缺什么,扶什么”的办法,因户制宜安排不同的生产、生活扶贫项目,帮助特困户解决自身难于解决的问题。除解决“九有”(即有安全的住房、有干净的饮用水、有床、有被、有衣、有粮、有肉、有电视、有电话)外,要重点从产业上研究帮扶政策和措施。决不能两年扶贫结束,这些特困户面貌仍然未改。 
    3、扶贫资金要受益到户。要从市、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及社会援助资金、部门整合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对建档的特困户实行精准帮扶,重点帮助培育致富产业、改善生活环境。要以村为单位细化针对特困户的特惠扶持政策。如在实施雨露计划、扶贫搬迁、危房改造、产业扶持等政策时,对特困户的补助标准,要高于一般贫困户。对一些因病、因灾造成的特困户,要主动协商民政、残联、计生等部门优先安排享受相关政策。对因孩子上学造成困难的特困户,要积极联系社会各界人士的扶持。 
    4、结对帮扶要链接到户。要争取市、县、镇驻村工作队、工作专班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对建档特困户实施“一对一”帮扶,从思想上关怀,从资金、物质上扶持。各地要积极主动与市政协委员等社会力量搞好对接,切实保障特困户达到 “九有”标准,使他们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这次特困村脱贫攻坚行动中真正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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