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4-29
各县市区、宜昌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三峡坝区分局,湖北特检院宜昌分院,各有关单位:近期,多地发生电梯制动器失效引发的事故和故障,主要原因是柱塞式电磁铁型式的杠杆鼓式制动器(以下简称鼓式制动器,典型图例见附件1)电磁铁未及时拆解保养、松闸顶杆选材不当,引发制动器卡阻失效。为防止和减少电梯因制动器失效引发的

各县市区、宜昌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三峡坝区分局,湖北特检院宜昌分院,各有关单位:

  近期,多地发生电梯制动器失效引发的事故和故障,主要原因是柱塞式电磁铁型式的杠杆鼓式制动器(以下简称鼓式制动器,典型图例见附件1)电磁铁未及时拆解保养、松闸顶杆选材不当,引发制动器卡阻失效。为防止和减少电梯因制动器失效引发的事故和故障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安心乘梯,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市监特设函〔2021〕564号),我局决定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切实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电梯制造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跟踪指导责任,提高电梯维保单位维护保养质量,消除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大力提升在用电梯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心乘梯。

  二、工作内容

  (一)拆解保养鼓式制动器电磁铁。针对鼓式制动器电磁铁在长期工作过程中内部会产生油泥、铁屑等异物,易造成制动器卡阻的问题,要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相关规定,对鼓式制动器电磁铁逐一进行一次拆解保养。

  (二)更换鼓式制动器松闸顶杆。针对鼓式制动器采用铁质等导磁材料的松闸顶杆(见附件1中的图1和图2)在电磁力作用下产生摆动,易引起制动器卡阻的问题,要将鼓式制动器采用铁质等导磁材料的松闸顶杆更换为铜质等非导磁材料的松闸顶杆。

  三、工作步骤

  自2021年4月开始至2022年9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准备阶段(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

  (二)集中整改阶段(2021年7月至2022年9月)。

  (三)现场查验阶段(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

  四、责任分工

  (一)电梯使用单位:落实使用管理主体责任,组织维保单位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对电梯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重点排查宁波欣达电梯配件厂生产的DZS800、DZS900、DZS350、DZS200等系列制动器,以及上海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制造电梯所配置的鼓式制动器。要制定整改方案,督促维保单位按要求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按工作步骤的进度要求完成鼓式制动器排查、整改工作,与维保单位共同填写《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排查治理自查统计表》(见附件2),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自查统计表报我局特设科和所属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特设股。

  (二)电梯维保单位:落实施工质量主体责任,负责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的具体工作,严格按工作步骤的进度要求完成排查、整改工作,以使用单位为单元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协助使用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对需要整改的电梯做好制动器拆解保养、更换鼓式制动器松闸顶杆和安全性能确认工作,确保电梯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维保单位要及时与电梯制造(改造)单位联系,核实电梯制动器类型和型号,确定纳入排查治理的范围;下载或索要电梯鼓式制动器维护保养技术文档、电磁铁拆解清洗过程演示视频、专项排查治理方案等材料;索要拆解需要专用工具(拆解需要专用工具的);配套铜质等非导磁材料松闸顶杆和一般修理授权书(需要更换鼓式制动器松闸顶杆的);确定开展现场专项检查和确认的时间(电梯制造单位已明确免拆解的)。

  维保单位要留存制动器电磁铁拆解保养相关视频或照片的见证材料;铁质等导磁材料松闸顶杆更换应办理开工告知,做好施工记录和自检记录,并留存相关视频或照片的见证材料;对于电梯制造单位已明确免拆解的,电梯维保单位需留存电梯制造单位在现场进行专项检查的视频或照片等见证材料。与使用单位共同填写《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排查治理自查统计表》,协助使用单位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自查统计表报我局特设科和所属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特设股。

  (三)电梯制造(改造)单位:要积极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制造的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销售的电梯进行排查,于2021年5月30日前主动公开专项排查治理方案,并通过网站公示或寄送相应鼓式制动器维护保养技术文档、电磁铁拆解清洗过程演示视频等材料,要主动跟踪指导,密切配合、指导使用、维保单位实施整改,根据需要对相关维保单位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保证现场作业的安全、有效。

  1.关于拆解保养鼓式制动器电磁铁。电梯制造(改造)单位应当指定专职责任人,对照本单位销售清单,制定专项排查治理方案,通过单位网站公示或寄送等方式,公开排查治理范围内电梯鼓式制动器维护保养技术文档、电磁铁拆解清洗过程演示视频、专项排查治理方案等材料,并指导维保单位做好制动器拆解保养和安全性能确认。对于拆解需要专用工具的,电梯制造(改造)单位应当免费提供专用拆解工具。对于电梯制造单位已明确免拆解的,电梯制造单位应免费进行一次现场专项检查和确认。

  2.关于更换鼓式制动器松闸顶杆。对采用铁质等导磁材料松闸顶杆的制动器,电梯制造(改造)单位应当向使用、维保单位免费提供配套铜质等非导磁材料松闸顶杆,向维保单位出具一般修理授权书,并指导维保单位对铁质等导磁材料松闸顶杆进行更换。

  (四)电梯检验机构:湖北特检院宜昌分院要按照文件精神,及时修订电梯检验作业指导文件,充分发挥检验技术把关作用,主动提醒电梯制造、使用和维保单位,做好对接服务,落实检验要求,严控检验质量。现场查验阶段,检验机构在定期检验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本次专项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制动器,逐一查验电磁铁拆解保养过程和松闸顶杆更换的视频或照片等见证材料。对未落实本次专项排查治理要求的,要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等安全技术规范中附件A第1.4(2)项的要求,对维保单位的自行检查记录或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将相关情况报市、区(县)两级监察机构。待维保单位整改后,方可实施复检。每季度末将本机构查验情况向我局特设科汇总报送。

  (五)监管、执法机构: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制定计划,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将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要求传达到相关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将专项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有机结合,推进排查治理工作有序开展,落实相关整治要求。要进一步强化电梯安全监管,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和居民小区电梯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心乘梯。

  工作中若遇到问题,请与我局特设科联系(联系人:王志强;电话:0717-6332751,信箱:13972009916@163.com)。

  附件:1.典型鼓式制动器图例

   2.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排查治理自查统计表

  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