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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年活动情况的通报
栏目:当阳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2-09-11 加入收藏
各镇(办事处)民政办公室: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成果,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民政局在全市深入开展了以“三覆盖、三统一”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年活动,历时4个多月,取得了显

各镇(办事处)民政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成果,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民政局在全市深入开展了以“三覆盖、三统一”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年活动,历时4个多月,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核查前,我市原有低保对象11532户20608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43418671;农村低保对象719111937。通过核查,我市城市低保停发390户992人,调整 162255人,新增187359人。农村低保停发584户825人,调整582631人,新增12531612人。核查入户率达100%,动态率达20.5%。目前,我市城乡低保对象为11998户20207人。

  二、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39日,市局组织召开了社会救助专题会议,就开展“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同时成立了公开公示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年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各镇(办事处)均成立了由分管民政的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专班,具体指导本地公开公示年工作。重新认定和调整了镇(办事处)、村(居)两级评议小组成员,从源头严把评审(评议)环节关、结果认定关,确保核查工作质量,为顺利开展此次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全面核查,落实责任。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深入开展公开公示年活动,市局在各个重要环节通过当阳电视台及时报道和宣传我市公开公示年的工作情况,通过省民政厅、宜昌市民政局、当阳市人民政府等各大网站及时报道我市公开公示年的工作进展和工作经验。各镇(办事处)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和办理程序。有的镇(办事处)在社区(村)人口居住比较集中的地方张贴通知和告示;有的镇(办事处)利用电视滚动字幕、广播进行宣传。通过宣传,提高了社会各界人士对低保政策的知晓度,增强了群众参与低保监督与核查的积极性。

  加强培训,规范程序。为确保公开公示年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市局组织各镇(办事处)民政办主任、电脑操作员、社区低保专干进行业务培训。在玉阳办事处熊家山社区和坝陵办事处群力村开展试点,一是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到玉阳办事处熊家山社区参观低保公示栏,二是组织10个镇(办事处)民政主任在坝陵办事处群力村参加农村低保评审听证现场会,现场观摩,相互交流,进一步规范运作流程。通过典型引路,各镇(办事处)结合各地实际,全面推行听证机制,先后召开各级层次的现场观摩会30多场次,参加人员达2000多人次。通过试点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了全市公开公示年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

  强化督办,狠抓落实。为了进一步促进各镇(办事处)的核查工作,低保局组织专班,深入村组进行调查,现场办公,并参加部分村(社区)低保评审听证会,现场解答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在公开公示年活动中,市局两次召开全市公开公示年工作推进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镇(办事处)在活动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思考,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玉泉办事处总结出“四看一访一对比”的入户核查经验;庙前镇通过着重管好三类人来扎实做好核查公示工作:管好村书记,以点带面,辐射全村;管好社区专干,明确职责;管好驻村国家干部,发挥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各镇(办事处)均由驻村干部带队对辖区内所有城乡低保家庭进行了拉网式入户核查,准确掌握了各类对象的家庭信息,为后续的民主评议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在核查工作中,重点对申请或保障对象家庭成员变动、家庭收入特别是隐性收入、实际生活水平以及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进行核查,以确认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或是否进行动态调整。已保对象入户调查时,查看低保金发放存折是否由低保家庭保管。对核查结果实行调查人、被调查人、见证人三方签字认可,并落实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民主评议,公正公平。

  我市在长期低保评审工作中摸索总结出的“低保评审听证会”制度在这次核查评审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我们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低保评审听证机制,通过当面“提”、现场“议”、即时“批”,把“申请、评议、审核、审批”等环节由“背对背”改为“面对面”,改变了传统的低保审核过程中公开性、准确性、公平性差的问题,从根本上有效地杜绝了“关系保”、“人情保”,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低保动态管理”,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更加民主、公开、公正,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王店镇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组织专班参加每个村现场评议,他们的成功经验在宜昌三峡日报及多家网站上进行了报道。

  四是公开公示,阳光透明。

  按照活动要求,全市158个村、18个社区及10个镇(办事处)均按照市局统一模式,在办公所在地或人口集中地设立了专门的户外低保固定公示栏,实现了固定公示栏全覆盖,将低保政策、申报程序、评议小组名单、保障对象信息、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常年公示。河溶过街楼社区在汉宜路车站附近设立了6㎡的不锈钢立式公示栏,将本社区所有低保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栏的全覆盖,使低保真正走向阳光、透明,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为我市城乡低保的健康发展和民主监督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是完善信息,规范管理。

  通过开展公开公示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我市城乡低保工作。一是全市统一了低保台账和评议记录簿,做到了村(社区)、镇(办事处)、市局三级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王店镇村级档案规范齐全,在宜昌市局的检查中获得高度评价。二是规范了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通过对救助对象信息数据及时录入和更新,完善了低保信息系统,为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了准确数据,达到了“动态联网、实时监控、及时更新、信息共享”的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

  在本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民主评议不尽如人意。有的地方评审成员政策水平参差不齐,评审时存在感情用事现象;有的对被评议对象的家庭环境缺乏直观认识、有的因个人陈述不清或不详导致评议结果不准确;还有的对老低保户清查不够彻底,不敢碰硬,有怕得罪人的思想。

  二是活动进度不平衡。由于我市低保对象人数多、覆盖面广,各镇(办事处)民政办工作人员少,所以部分镇(办事处)核查评议工作进度较慢,没能按工作要求保进度。

  三是保人不保户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家庭成员多却只保一人,有的甚至存在“拼户”现象,将非家庭成员合并成一户。

  四是档案资料不齐全。有的地方低保档案资料不全,特别是台帐和评议记录、入户调查记录不够规范和完整。

  四、意见和建议

  各镇(办事处)要再加力度,再添措施,查遗补漏。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村级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严把政策关,规范运作。对各村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回头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及时整改,务求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继续开展“月查一村”行动,对群众反映大的村进行重点抽查,实地整改。三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有记录、有核实、有反馈,确保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年活动取得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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