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我区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和实施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负责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及民办教育的综合管理。
(四)编制并实施全区教育系统基本建设近期和长期规划,宏观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的国有资产,协助政府拟订教育经费投资规划,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监督检查各校经费使用,依法审计、监督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五)依法管理教育干部和教师队伍。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学校人员编制;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调动调配、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工资和考核等管理职能;负责教育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 组织教师继续教育;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的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德育、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国防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负责全区中小学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管理全区学历教育考试工作;负责普通大中专学校和高中的招生工作;负责全区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申报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指导、检查和评估学校教育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工会、妇联和关工委等工作。
(十)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后勤管理、勤工俭学和教育技术装备、图书档案、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区教育对外交流合作。
(十二)负责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及大学生生源地贷款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
2016年区教育局所属预算管理单位共有11个。纳入预算管理单位中,初级中学1所、小学4所、幼儿园1所、局属事业单位4个、行政机关1个。预算管理单位总人数522人,其中在职319人、计划内用工2人、离退休201人。财政供给遗属补助8人,在校学生3816人,其中:中学817人,小学2497人,幼儿502人。
2016年部门预算中的基本支出不仅包括区教育局机关的人员工资、办公运转等开支,还包括学校和直属单位全部人员的工资、办公、教育教学等运转经费。预算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教育局机关 |
2 |
宜昌市第二十六中学 |
3 |
猇亭区实验小学 |
4 |
猇亭区第一小学 |
5 |
猇亭区长堰堤小学 |
6 |
猇亭区高家店小学 |
7 |
猇亭区教育幼儿园 |
8 |
猇亭区教育教学研究室 |
9 |
猇亭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
10 |
猇亭区教育财务管理中心 |
11 |
猇亭区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 |
三、2016年教育局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全区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围绕法治校园、平安校园、书香校园、文化校园、幸福校园、开放校园的“六园”建设目标,坚持立德树人这一教育根本任务,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环境、丰富教育内涵、促进教育公平、改善教育民生、提高教育质量、建强教师队伍、维护安全稳定,办好猇亭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打造猇亭建设兴业宜居生态工业新城先行区示范区的“教育新名片”。
(一)夯实基础,全力推进教育发展规范公平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完善机关决策程序,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建立教育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依规对清单内容进行动态管理。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实现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加强教育法规宣传,积极创建省级依法治教示范校,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学校管理民主化进程,切实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2.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完善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现代教育督导体系,加强教育督导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教育督导专家库。扎实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积极创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示范县市区。加强“订单式”评估,开展网上督导评估试点,完善第三方评价制度。围绕教育均衡发展、教育信息化推进、校园安全、校园文化品牌建设等问题抓好教育专项督导工作,改进督导方式,加强结果运用。
3.推进教育精准扶贫,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着力扩大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实施“精准资助”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认真执行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推进入学机会公平,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入学、免试就近入学,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为随迁子女入学提供便利。健全学生关爱机制,分类建立留守、单亲、贫困生、学困生等特殊学生动态管理资源库,建立“一对一”特殊学生关爱网络,倡导开展暖心结对等主题活动。
4.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继续加强“三通两平台”建设,对猇亭教育城域网进行升级改造,骨干网络带宽增至1000M,校园网络布局科学、信号畅通,打造“带宽充足、网络畅通、管理有序、运行安全”的校园信息高速公路。启动数字化功能室建设,更新“班班通”设备,建设一到两间智慧教室和创客教室,满足无线网络环境、多个显示终端和人手一台智能平板等要求。加强大型教学资源平台推广和应用技能培训,建设区级特色教育资源,全面推行网上办公和学校内部管理智能化,不断提升我区教育信息化综合水平。
5.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育教学专项督查,引导学校端正办学思想,按要求开齐开好各门课程,从严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总量,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举办或变相分快慢班、重点班现象。督促落实教育教学管理常规,严禁违规乱办班、乱补课、乱发资料。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做好防流控辍工作。落实民办教育政策措施,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二)统筹规划,优质协调发展各类教育
6.立德树人,加强学生德育工作。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日常德育,推进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管理育人,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家乡、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在中小学中开展“朝读经典·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两史”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在幼儿园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点阅读”活动,开展经典诵读展演。继续抓好学生“三三四”文明素质展示、文明伴我成长、德育品牌学校创建和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引导与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7.全面发展,推进学校体卫艺工作。进一步加强体卫艺设施设备及师资配备,为学校有效开展体卫艺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广泛开展体育大课间和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深入推进“足球进校园”活动,举办区中小学篮球、足球、乒乓球联赛和区第十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做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学校体育年度报告。加强和改进美育教育,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发展报告制度,鼓励学校开发具有自身特色的艺术活动项目,实现“一校一品牌、一校多特色”。立足“唱跳讲做”、“2+1”素质培养工程、“快乐星期四”第二课堂、学生社团等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面向全体学生的艺术活动,帮助学生掌握一至两项艺术爱好,提升学生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举办区中小学生科技节、艺术节、钢琴节等文艺展演活动和“高雅艺术进校园”等艺术教育活动。注重科技创新和环保教育,强化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推动学生军事训练开展。
8.强化课改,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强化课程领导力,树立课程意识,做到国家课程校本化、校本课程特色化。充分发挥科研在教育教学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科研服务机制,优化教育科研队伍,推进教育智库建设。强化“研训一体”的科研思路,以学校特色建设为途径,推介优质资源,培育和开发精品校本课程,打造区域教育科研品牌。努力建立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学校教学管理体系和教育质量“绿色”评价体系。继续深化教学常规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减负规定,严禁“小升初”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文化性考试。继续开展课内比教学活动,推进“以学定教、小组合作”为特色的高效课堂创建,继续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9.继续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加快推进第二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学前教育集团化管理,以区教育幼儿园为龙头,促进区域内公民办幼儿园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扩大普惠型学前教育资源,确保公办高湖村幼儿园建设如期完工,支持民办盛世天下幼儿园春季顺利开园招生。全面开展学前教育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实现“一人一号、终身使用”从幼儿做起。加强规范办园行为监管,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监管体系,推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贯彻落实,优化幼儿园一日活动常规,严禁“小学化”倾向。推动幼儿园教玩具配备达标建设,加强幼儿园环境创设、区域活动工作指导。
10.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成果。试行联校统筹管理,实现联校内课程、教师、设施设备等优质资源共享。继续巩固和提高“普九”成果,全面有序推进“全面改薄”工程建设,推进高家店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和区第一小学食堂改扩建项目。
11.努力办好校外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加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搬迁装修进程,有效发挥其校外育人主阵地的作用。办好家长学校,充分发挥社区的育人功能,建立“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大力推进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建立随班就读资源教室,成立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建立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切实保证应入学的残疾学生全部入学,提高特殊教育质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支持民办教育走内涵发展道路,支持长江中学建设小学部,确保其秋季顺利开学。
(三)强师兴德,着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12.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考评与激励机制,完善师德档案制度,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和追究力度,对违反师德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继续抓好师德教育月活动,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教师培训培养全过程,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表彰一批师德先进个人,引导与鼓励广大教师加强师德修养,争当学生的良师益友。
13.分类提升队伍能力素质。一是以建设专家型校长队伍为目标,建立完善校长定期培训制度,规范校长队伍管理,完善任期目标制和年度目标考核制,努力培养一支有理想、有激情、依法办学能力强、专业化水平高的校长队伍,用深厚的教育情怀和强烈的责任使命感办好学校。二是加强中层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教育干部后备人才库,完善选拔和培养培训机制,规范学校管理岗位设置,健全岗位目标责任管理,提高管理干部的规范意识、创新能力和落实之功。三是加强优秀教育人才建设,全面实施《猇亭区名师管理办法》和《猇亭区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规范和强化名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工作。四是引培并举均衡配置教育师资,积极引进高层次紧缺学科教师,改善教育人才队伍结构,完善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促进教育人才高效均衡配置;扎实开展校本培训、专题培训、全员培训等业务培训,帮助教师专业成长,继续开展名师论坛、青蓝结对等活动,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发挥名师的辐射带动作用,让更多教师成长、成熟、成名、成家。
14.切实关心教工生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作用,为基层教职员工送温暖、送平台、送技能、送健康,关心关爱离退休老教师、困难教职工和优秀人才。引导各学校开展各具特色、富有成效的工会工作和活动,开展有利于广大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利用教师社团开展各类社团活动,帮助教职工获得一到两项艺术技能,陶冶情操,切实提高教职工幸福指数。落实薪酬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切实提高教师待遇。
(四)建强自身,保证党风政风行风风清气正
15.强化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五届七次全会对猇亭教育提出的重大任务和方针政策,着眼于领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全区教育系统形成学习宣传热潮。巩固深化“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成果,强化立规执纪,围绕问题清单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16.强化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支部党建工作,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
17.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问责年”要求,强化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要求,持续抓好反“四风”工作。完善惩防体系,抓住教育行业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创新廉政警示教育方式,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进机关活动,深化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教育信息及时发布,积极化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畅通信访投诉渠道,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群众的监督。
18.强化系统作风效能建设。强化学习意识,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服务意识,坚持首问负责制,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完善局领导、机关干部定点联系学校(幼儿园)制度,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强化效能意识,继续做好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和工作行为,实行机关干部工作实绩备案制度和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月工作考核制度,持续开展效能建设督查,提高系统内工作效率。
19.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继续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坚持预防为主,全面加强安全教育,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等各类安全教育课,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演练;落实各学校、幼儿园内部治安保卫主体责任,实现治安保卫机构、保卫人员全覆盖;继续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和准入制度,加强值班制度和巡逻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通过聘请家长志愿者、校园安全监督员等方式不断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大网络;继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校车、校园周边环境、食品安全、传染性疾病防控等校园安全问题的综合治理,定期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继续实行校园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四、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一)猇亭区教育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693.68 |
一般公共服务 |
5234.26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外交支出 |
|
三、事业收入 |
|
国防支出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公共安全支出 |
|
五、其他收入 |
|
教育支出 |
|
|
|
科学技术支出 |
|
|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05.87 |
|
|
节能环保支出 |
|
|
|
城乡社区支出 |
|
|
|
农林水支出 |
|
|
|
交通运输支出 |
|
|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
金融支出 |
|
|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
住房保障支出 |
|
|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
预备费 |
|
|
|
其他支出 |
|
|
|
转移性支出 |
|
|
|
债务还本支出 |
|
|
|
债务付息支出 |
|
|
|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3693.68 |
本年支出合计 |
5440.13 |
上年结(余)转 |
1746.45 |
结转下年 |
|
收入合计 |
5440.13 |
支出合计 |
5440.13 |
(二)猇亭区教育部门2016年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 支出 |
项目 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 |
合计 |
5440.13 |
3694.20 |
1745.93 |
|
|
|
|
205 |
教育支出 |
5234.26 |
3488.33 |
1745.93 |
|
|
|
20501 |
教育管理事务 |
193.41 |
193.41 |
|
|
|
|
2050101 |
行政运行 |
77.54 |
77.54 |
|
|
|
|
2050199 |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
123.85 |
123.85 |
|
|
|
|
20502 |
普通教育 |
4781.66 |
3294.92 |
1486.74 |
|
|
|
2050201 |
学前教育 |
701.48 |
156.39 |
545.09 |
|
|
|
2050202 |
小学教育 |
2834.24 |
2011.87 |
822.37 |
|
|
|
2050203 |
初中教育 |
1209.36 |
1106.68 |
102.68 |
|
|
|
2050299 |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
36.58 |
19.98 |
16.60 |
|
|
|
20503 |
职业教育 |
|
|
|
|
|
|
20505 |
广播电视教育 |
|
|
|
|
|
|
20507 |
特殊教育 |
|
|
|
|
|
|
20508 |
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 |
16.15 |
|
16.15 |
|
|
|
2050801 |
教师进修 |
16.15 |
|
16.15 |
|
|
|
20509 |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
243.04 |
|
243.04 |
|
|
|
2050902 |
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 |
3.30 |
|
3.30 |
|
|
|
2050903 |
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 |
36.50 |
|
36.50 |
|
|
|
2050904 |
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 |
36.82 |
|
36.82 |
|
|
|
2050999 |
其他教育附加安排支出 |
166.42 |
|
166.42 |
|
|
|
20510 |
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 |
|
|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
|
|
|
|
|
210 |
医疗卫生支出 |
205.87 |
205.87 |
|
|
|
|
21005 |
医疗保障 |
205.87 |
205.87 |
|
|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6.99 |
6.99 |
|
|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98.88 |
198.88 |
|
|
|
|
(三)猇亭区教育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其中 |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5440.13 |
3694.20 |
1745.93 |
|
205 |
教育支出 |
5234.26 |
3488.33 |
1745.93 |
20501 |
教育管理事务 |
193.41 |
193.41 |
|
2050101 |
行政运行 |
77.54 |
77.54 |
|
2050199 |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
123.85 |
123.85 |
|
20502 |
普通教育 |
4781.66 |
3294.92 |
1486.74 |
2050201 |
学前教育 |
701.48 |
156.39 |
545.09 |
2050202 |
小学教育 |
2834.24 |
2011.87 |
822.37 |
2050203 |
初中教育 |
1209.36 |
1106.68 |
102.68 |
2050299 |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
36.58 |
19.98 |
16.60 |
20503 |
职业教育 |
|
|
|
20505 |
广播电视教育 |
|
|
|
20507 |
特殊教育 |
|
|
|
20508 |
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 |
16.15 |
|
16.15 |
2050801 |
教师进修 |
16.15 |
|
16.15 |
20509 |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
243.04 |
|
243.04 |
2050902 |
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 |
3.30 |
|
3.30 |
2050903 |
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 |
36.50 |
|
36.50 |
2050904 |
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 |
36.82 |
|
36.82 |
2050999 |
其他教育附加安排支出 |
166.42 |
|
166.42 |
20510 |
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
|
|
210 |
医疗卫生支出 |
205.87 |
205.87 |
|
21005 |
医疗保障 |
205.87 |
205.87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6.99 |
6.99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98.88 |
198.88 |
|
(四)猇亭区教育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 |
2016年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合计 |
3694.20 |
3099.77 |
594.43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136.30 |
2136.30 |
|
30101 |
基本工资 |
582.48 |
582.48 |
|
30102 |
津贴补贴 |
357.99 |
357.99 |
|
30103 |
奖金 |
1.10 |
1.10 |
|
30104 |
社会保障缴费 |
246.01 |
246.01 |
|
30108 |
绩效工资 |
948.72 |
948.72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45.04 |
|
345.04 |
30201 |
办公费 |
48.41 |
|
48.41 |
30202 |
印刷费 |
10.95 |
|
10.95 |
30205 |
邮电费 |
3.21 |
|
3.21 |
30206 |
水费 |
7.70 |
|
7.70 |
30207 |
电费 |
24.00 |
|
24.00 |
30211 |
差旅费 |
27.99 |
|
27.99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
30213 |
维修(护)费 |
35.50 |
|
35.50 |
30215 |
会议费 |
1.00 |
|
1.00 |
30216 |
培训费 |
27.46 |
|
27.46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3.54 |
|
3.54 |
30218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0 |
|
3.00 |
30219 |
设备购置费 |
57.07 |
|
57.07 |
30229 |
福利费 |
|
|
|
30232 |
工会经费 |
54.87 |
|
54.87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0.34 |
|
40.34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12.86 |
963.47 |
249.39 |
30301 |
离退休费 |
963.47 |
963.47 |
|
30302 |
离退休公用部分 |
|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249.39 |
|
249.39 |
(五)猇亭区教育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9.69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3.54 |
3、公务用车费 |
6.15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六)猇亭区教育部门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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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七)猇亭区教育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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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一、本年收入 |
3693.68 |
一、本年支出 |
5440.13 |
5440.13 |
|
一般公共服务 |
5234.26 |
5234.26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
(一)基本支出 |
3694.20 |
3694.20 |
|
外交 |
|
|
|
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拨款 |
|
1、工资福利支出 |
2136.30 |
2136.30 |
|
公共安全 |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963.47 |
963.47 |
|
教育 |
|
|
|
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拨款 |
|
3、日常公用支出 |
594.43 |
594.43 |
|
科学技术 |
|
|
|
|
|
(二)项目支出 |
1745.93 |
1745.93 |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
|
|
1、运转性项目支出 |
440.82 |
440.82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
|
|
|
|
2、发展性项目支出 |
1305.11 |
1305.11 |
|
医疗卫生 |
205.87 |
205.87 |
|
|
|
(三)上缴上级支出 |
|
|
|
节能环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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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
|
|
|
城乡社区事务 |
|
|
|
|
|
|
|
|
|
农林水事务 |
|
|
|
|
|
|
|
|
|
交通运输 |
|
|
|
二、上年结转 |
1746.45 |
二、结转下年 |
|
|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746.45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
|
|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
|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
|
|
|
|
|
|
住房保障支出 |
|
|
|
|
|
|
|
|
|
储备事务支出 |
|
|
|
|
|
|
|
|
|
其他支出 |
|
|
|
|
|
|
|
|
|
债务还本支出 |
|
|
|
|
|
|
|
|
|
债务付息支出 |
|
|
|
收入总计 |
5440.13 |
支出总计 |
5440.13 |
5440.13 |
|
支出总计 |
5440.13 |
5440.13 |
|
(八)预算收支分析及有关说明
根据2016年以“法治校园、平安校园、书香校园、文化校园、幸福校园、开放校园”的“六园”建设目标,坚持立德树人这一教育根本任务,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环境、丰富教育内涵、促进教育公平、改善教育民生、提高教育质量、建强教师队伍、维护安全稳定,办好猇亭人民满意的教育等工作目标及任务,2016年预算支出总额5440.1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5234.26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96.2%,医疗卫生支出205.87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3.8%;在教育支出中,普通教育4781.66万元,占教育支出的91.4%;教育管理事务193.41万元,占教育支出的3.7%;教师进修及干部培训支出16.15万元,占教育支出的0.3%;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243.04万元,占教育支出的4.6%。
1、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合计5440.13万元,主要包括财政正常经费拨款3490.87万元,非税收入202.81万元,上年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结转1746.45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5440.1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5234.26万元,占96.2%;医疗卫生支出205.87万元,占3.8%。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440.1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
(1)教育管理事务(20501)193.41万元,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168.42万元,基本支出包括教育局机关、教研室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普通教育(20502)4781.66万元,反映中小学、幼儿园及二级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3294.9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486.74万元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及二级事业单位的项目建设经费。
(3)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20508)16.15万元,反映安排中小学及二级单位教师进修及干部培训支出。
(4)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509)243.04万元,反映政府专项资金安排的中小学、幼儿园及二级单位建设经费。
(5)医疗卫生支出(210)205.87万元,反映行政单位及中小学、幼儿园及二级事业单位开支的医疗经费。
3、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表说明
2016年,区教育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9.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费6.15万元、公务接待费3.54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区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预算总收入。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教育支出:反映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等方面的政府教育事业支出。主要为教育局所属预算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教育事业单位退休经费支出。
(八)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支出: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教育机关及教育事业单位的医疗卫生支出。
(十)医疗保障支出: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按照有关规定,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三项消费的总称。
(十四)因公出国(境)费,指各学校、单位工作人员因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交流等活动需要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十五)公务接待费,指各学校、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各学校、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租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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