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信访局
栏目:宜昌市信访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11
一、机构概况(一)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市级领导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住地上访的群众,保证信访渠道畅通。(二)承办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各部门、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向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其市级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通过直接立案或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查

  一、机构概况

  (一)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市级领导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住地上访的群众,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二)承办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各部门、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向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其市级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通过直接立案或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查处,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三)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和意见,综合分析和反映重要信访信息。

  (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有关县市区和部门转办、交办来信来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五)及时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涉及社会稳定的动态,定期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协调处理群众来市、赴省、赴京集体上访问题;做好重大节日活动期间越级上访群众的劝阻工作,协调处理群众赴京、赴省、来市上访中的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

  (六)综合分析人民来信来访情况,对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规定,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七)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协助市委、市政府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市的信访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交流和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加强信访工作理论研究;制定信访工作管理规定;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八)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培训信访干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发展规划;加快和指导全市信访部门办公室自动化建设。

  (九)贯彻落实市委信访工作问题领导小组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意见。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宜昌市红星路15号

  值班电话:0717-6256935

  传真:0717-6256769

  邮政编码:4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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