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湖北省司法厅及省生态环境厅一行7人,来宜开展《湖北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当天下午,调研组在桃花岭饭店召开《湖北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姚朝云主持,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等参会单位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对《湖北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送审稿)》提出了意见及建议。
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刘嗣元对长江流域宜昌段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宜昌市直各单位关于《湖北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送审稿)》提出的意见建议很有见地,将会在下一步的修改完善中充分汲取借鉴,增强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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