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栏目: 兴山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9-20
兴政办文〔2020〕1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历史建筑承载着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和宝贵的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确

  兴政办文〔2020〕12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历史建筑承载着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和宝贵的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确定“甘元会老屋”等7处建筑为兴山县第一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定,各司其职,加强对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积极研究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我县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附件:兴山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

  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兴山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

  

编号 建筑名称 所在位置 建筑年代
1 甘会元老屋 榛子乡青山村3组33号 清代
2 胡安庭老屋 黄粮镇界牌垭村

 

   1组137号

清代
3 胡应言老屋 黄粮镇界牌垭村

 

   2组59号

清代
4 七连坪铺子屋 南阳镇百羊寨村

 

   1组14号

清代
5 田杨老屋 水月寺镇梅坪村

 

   2组

清代
6 向元奎老屋 昭君镇黄家堑村

 

   2组119号

清代
7 余柏平老屋 黄粮镇石槽溪村

 

   2组7号

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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