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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屈原镇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秭归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2-07-30 加入收藏
屈政发【2012】25号屈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屈原镇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居)委会、镇直相关单位:《屈原镇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二0一二年四月六日屈原镇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加强基本

屈政发【2012】25号

屈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屈原镇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屈原镇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二0一二年四月六日

屈原镇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

  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屈原镇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和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在全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力争在2012年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城乡和地区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至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实现卫生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3、坚持资源整合和开发相结合,合理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充分发挥现有基层卫生资源作用,以有限的资源争取最大的健康效益和健康公平。

  4、坚持社会公平,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和人群之间的服务差距,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卫生事业发展成果由全镇人民共享。

  三、主要任务

  现阶段,我镇统一实施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4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所有常住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信息将录入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由计算机管理实现全省联网,为个人就诊提供基本医疗卫生信息,为临床诊断、医疗费用结算报销提供帮助。2012年,居民电子建档率与健康档案使用率均要达到95%以上。

  2、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每年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不少于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组织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不少于9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2012年,《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宣传普及率及居民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均要达到60%以上。

  3、预防接种

  为0-6岁适龄儿童免费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并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为儿童今后入学入托、出国留学等预防接种史查询提供依据;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及时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2012年,6岁以下儿童建卡率要达到98%;一类疫苗各单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均95%以上,加强免疫单苗接种率90%以上。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

  为0-6岁儿童免费建立《0-6儿童保健手册》,为新生儿提供家庭访视,为新生儿满月、婴幼儿、学龄前儿童提供健康检查。提供免费的新生儿访视1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提供免费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2012年,新生儿访视率达到80%以上,健康管理率50%以上,系统管理率70%以上。

  5、孕产妇健康管理

  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免费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提供5次免费产前检查、1次免费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2012年,早孕建卡率、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随访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均要达到80%以上。

  6、老年人健康管理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2012年,老年人建档率要达到100%,健康管理率要达到80%以上。

  7、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2012年,两类人群健康管理率要达到8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65%以上,管理人群控制率达到50%以上。

  8、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对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2012年,农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要达到8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65%以上。

  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及时发现、登记、报告辖区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及风险排查、收集、提供风险信息等。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2012年,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与及时率要达到95%,肺结核病人转诊率要达到100%、新涂阳病人发现率要达到70%、治管病人督导率要达到100%、督导材料收集及时率要达到100%。

  10、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及时发现、报告、食品安全信息,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危害线索事件调查、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以及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巡访。

  (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低保妇女常见病检查

  按上级要求每2年对辖区内已婚低保妇女进行常见病检查,检查率要达100%。

  (1)任务完成率:实际筛查人数/应筛查人数,达100%;即抽取400名。实际筛查人数也应400名。

  (2)健康知识知晓率:在妇女中进行乳腺健康知识调查,知晓合格者占调查总人数的比例。

  2、增补叶酸项目

  为辖区内计划怀孕(提前3个月)的妇女提供免费叶酸(可有效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做好宣传动员,掌握应服人数,做好叶酸登记、发放工作。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普及率要达到90%、叶酸服用率要达到90%、服用依从率要达到70%。

  四、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任务,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城乡居民的最基本权利,也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各相关部门应提高认识,明确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实现卫生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1、镇政府分管文教卫生副镇长

  负责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发动、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

  2、卫生院、卫生室

  卫生院为本镇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将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全镇居民提供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4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与辖区内村卫生所(室)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并指导其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工作任务,并对其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主动将任务开展情况向镇政府汇报,并提出促进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合理性建议。

  村卫生室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协助镇卫生院完成和落实11类基本公共卫生任务与4项重大公共卫生任务,要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及职责,按照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完成上述任务,接受镇卫生院的指导和考核。主动将任务开展情况向村两委汇报,并提出促进本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合理性建议。主要负责辖区农村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基本职责是:

  A、负责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

  B、协助做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C、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治知识,提高农民医疗保健意识;

  D、参与农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更新,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病的随访;

  E、协助做好儿童免疫规划预防接种,老年人保健,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村级爱国卫生运动实施;

  F、积极宣传新农合政策,协助做好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情况的定期公示工作;

  G、使用适宜技术和国家基本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冶,急重病人的初级救护、及时转诊和家庭康复指导。

  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所(室)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岗位规范,细化考核内容,将人员收入与工作绩效挂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每年根据要求及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计划,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3、计生办

  在镇卫生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提供本镇辖区儿童、孕产妇等相关数据支持。

  4、镇民政办

  在镇卫生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提供本镇辖区内低保妇女、结婚登记、死亡人口等相关数据支持。

  5、镇派出所

  在镇卫生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提供本镇辖区内常住、流动、死亡人口等相关数据支持。

  6、文广中心

  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使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对居民健康知识、健康素养等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健和健康水平。

  7、各村(社区)

  (1)向村(社区)卫生所提供业务用房的应免费提供使用,不得收取租金或管理费。村(社区)未能提供业务用房、需要卫生所采取租用或利用自有房屋解决业务用房的,村(社区)应根据财力及卫生所经营状况适当给予补助;村(社区)有条件新建或改扩建村部时,应将村(社区)卫生所业务用房纳入建设,即预留相应业务用房免费提供给村(社区)卫生所使用。

  (2)积极开展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村干部协助、配合卫生院、卫生所(室)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与卫生院、卫生所(室)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分享的工作机制,为卫生院、卫生所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提供本村辖区内人口等相关数据支持。

  五、工作要求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重大民生问题,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附:屈原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名单

主题词: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方案通知屈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6日印发

共印40份

屈原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宋兴建

副组长:李莉宋卫东

成员:李菊萍  韩庆然  周鹏飞  李尚成熊应刚

  何怀春杜远平  柳爱民  杜连三  杜雄

  谭秀英  谭国杞  李圣兵  谭华兵  卢 周

  李明

领导小组下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办公室,宋卫东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杨海峰,江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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