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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栏目:点军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1-02-1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载电工业试验区(筹),辖区企事业单位:2011年春运从1月19日开始至2月27日结束,共计40天。为确保春运期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优质、畅通、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以及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需求,按照“科学组织、安全第一、以客为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载电工业试验区(筹),辖区企事业单位:

2011年春运从1月19日开始至227日结束,共计40天。为确保春运期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优质、畅通、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以及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需求,按照“科学组织、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服务”的春运指导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做好今年春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2011年春运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区政府要求,建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确定1名负责人具体分管,并将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值班电话、传真号码报区春运办(联系电话:6080095)。区道路运输管理所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区春运办公室,加强春运期间现场管理、信息发布、运力协调、客流统计、值班等工作。

  二、强化监管,确保春运安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投入春运的车船等运输设施进行严格安全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春运。春运中,要加强运输工具和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做好道口、隧道、渡口的安全防范工作和通村、通组公路的畅通工作,恶劣天气要及时上路设立标志,清理路障,确保通行。对干线公路、较大的进出道口、事故多发地段、交通要道和易堵地点,加强巡逻,确保道路畅通。

  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从业人员自觉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危险品查堵工作,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车、乘船、乘火车。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超速、超载、黑车、站外组客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科学调配,增加运输能力

  各行业管理机构和客运企业要认真做好旅客流量、流向、流时的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做好运力的优化配置。加强路、车、船等各方面的衔接配合,提高疏运效率,增强运输能力。2011年春节旅客运输,原则上以本区运输企业运力为主,对客流较旺的线路,要做好预备运力预案,同时要采取回场加班、长短结合等方式,充分挖掘正班车潜力,发挥正班车优势。对重点线路,运输企业要提前制定正班车翻班的加班计划,并报运管所批准,加速车辆周转,提高周转率。

  交运集团点军分公司对在翻坝运输加班的班车,要加强管理,提前通知和落实班次,防止高峰期擅自停班的现象。对春运期间擅自停开和不服从管理的经营者,要追究其班线所在企业的责任。

  点军街办、土城乡、艾家镇船管组在春运期间,要积极组织力量深入到农村渡口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

  四、强化市场监管,维护交通秩序

  各级行业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春运市场秩序的监管,打击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要加强运输市场特别是客运站点等源头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甩”客、“卖”客、“倒”客、“宰”客等各种违法违章行为。配合物价主管部门做好公路水路春运票价的管理,严肃查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强化交通执法文明规范,严禁在公路上或水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对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交通安全。

  五、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今年春运期间我区降水量将偏多,有阶段性的寒冷大雾天气出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好春运应急预案,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六、优质服务,营造和谐氛围

  春运期间,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优化服务质量。各交通运输部门要设立春运公开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受理旅客对运输企业服务和行业管理方面问题的投诉,接受旅客在春运期间的求助。发改部门做好价格监督,严格执行现行的运价政策,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各运输企业要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对站务人员、司乘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七、积极配合,形成协作机制

  春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信息共享、措施联动、预案对接的沟通机制,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一是乡镇和运输部门要建立沟通渠道,在客流量及运力发生较大变化和调整时互相通报,以便采取联动措施。二是运输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互相支持,充分发挥综合运输能力,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三是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合作,出现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共同采取措施,努力保证道路畅通。局部地区采取较长时间交通管制时,要向相邻地区通报并向社会公告。

  春运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地、各部门每周一向区春运办书面报送上周客货运动态、安全状况、道路通阻、民工流动、旅游动态、劳动力市场等情况。春运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和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情况及时报送区春运办。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交通春运通知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

点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117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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