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宜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我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办公室、监察局、法制办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并制定了《宜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信函、电报、传真、当面申请等方式,填写《宜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申请,回复将通过当面、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申请获取的信息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一般可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宜昌市人民信息公开将采取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电视、电子显示屏、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向公众公开政府相关工作,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及时、准确地了解我市政治、经济政策动向。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投诉或向上级政府机关举报;也可以向市政府法制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7年,我市按照《条例》第九、十、十一条规定的范围,重点公开了以下几方面的信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7年,我市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接受的申请全部按照《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时限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的目的,努力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开工作。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7年,我市严格按照《条例》有关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无一项泄露国家秘密或侵犯第三方权益。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使公众更广泛地参与到这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中来,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一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坚持面向社会,便民利民;二要加强组织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要加快资源整合,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三要加强长效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加强调查研究,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将有一个准备、发展到成熟的过程,因公开基础有限、氛围有别,其进展步伐可能有所缓慢。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总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58359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526980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条数 条 0
接受申请总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条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数 人 4
其中:1。全职人员 人 1
2。兼职人员 人 3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依申请提供信息所收取的费用 万元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裴之强
联系方式:6256952
电子邮箱: peizhiqiang@yichang。gov。cn
2008年 4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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