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均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宜昌御景天地物业服务费核定的报告》(宜均房文[2017]10号)收悉。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湖北省定价目录》及《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宜价服[2016]79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将御景天地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御景天地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按不动产登记建筑面积计收,具体标准为:1.7元/平方米·月(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电梯运行维护费包括为维护电梯正常运行的日常维护保养、安全检测、小型配件更换,以及电费损耗等费用。
二、御景天地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参照《宜昌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一级标准。
三、住宅小区红线范围内商业性房屋物业服务费标准和规划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标准,由你公司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价格水平自主确定。
四、你公司及所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将上述前期物业收费标准、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标准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在售楼部和住宅小区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与购房者签定注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等级标准及停车收费标准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五、本标准试行两年,执行过程中若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本文自行废止。
宜昌市物价局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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