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发展对外贸易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栏目:宜昌市商务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5-10
一、出台背景近几年来,我市开放型经济得到了一定发展,但是,开放不够仍是制约全市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号),为突破性发展对外贸易,

  一、出台背景

  近几年来,我市开放型经济得到了一定发展,但是,开放不够仍是制约全市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号),为突破性发展对外贸易,着力提升全市经济外向度,结合宜昌“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制定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从做优做活县域外贸产业、做好做强外贸“三项工程”、做细做实“外经”带“外贸”工作三个层面,着力培优外贸经营主体,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外贸产业聚集地,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外贸主体。

  二是强化政策引导作用。抢抓国家加工贸易政策调整机遇,突破性发展化工产品加工贸易业务,积极创建加工贸易产业园;用好出口信用保险、普惠金融、出口退税等外贸政策“组合拳”,切实为外贸企业提供“低门槛、高效率、全覆盖”的资金支持。

  三是创新市场拓展方式。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欧美、日韩等传统市场和“一带一路”、RCEP等新兴市场相结合、出口与进口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拓展国际市场。以均衡发展进出口为侧重点,积极主动扩大进口。

  四是推进开放平台发展。整合全市八大开放平台及试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等)资源,强化目标考核,以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节点清晰、工作措施具体的工作机制,发挥开放平台对外贸易骨干支撑作用,引领全市开放平台高质量发展。

  五是强化支撑保障体系。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外经贸资金,并调增市本级外经贸专项资金规模,建立以目标为导向的资金激励机制,不断适应外贸新形势变化和新业态发展需要;积极引进和培育外贸领域专业人才;加强督办考核,定期进行通报。

  三、名词解释

  (一)外贸“三项工程”。指外贸骨干企业龙头工程、成长企业壮大工程和开口企业实绩工程。

  (二)“宅经济”产品。指包括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家电等在内的消费类电子产品。

  (三)“专精特新”。指专业化、精细化、有特色、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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