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昌市市直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实施启动此类资产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动员大会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针对资产划转过程中的具体操作、资产划转后的管理、划转后办公用房管理等具体事宜进行了政策解读。
产权单位凭公函或单位介绍信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产土地情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盖章后的查询表。各产权单位只要涉及此次资产处理的事项,必须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产权清晰的房屋土地资产纳入第一批划转范围。由主管部门汇总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申请,及时向专班报送资产处置申请文件,并附上会议纪要和《宜昌市行政事业单位调拨申请单》。经专班审核同意盖章后,市财政局下达资产处置批文。完成审批后,各单位将资产过户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对全市办公资产进行统筹,根据现行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标准核定面积,对部分市直单位用房进行优化调整,经过调整后暂时闲置的资产,一是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统一运营;二是支持筑堡工程,将具备条件的闲置办公用房转为便民服务、社区活动等公益场所。
资产统一管理后,市直各单位需要配置或者调整办公用房的,由各单位申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定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上官纯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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