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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仙桃市召开医保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栏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9-30 加入收藏
9月28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仙桃市医保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仙桃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仙桃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背景情况和主要内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志军,服务中心副主任曾亮回答记者提问。仙桃电视台记者:请问出台《门诊共济实施细则》的意义在哪里?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需要个人再单独缴费吗?答:出台《门诊共济实施细则》的意义在于,解决个人账户门诊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将参保职工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实现门诊就医有基本医保报销和个人账户支付双重保障。个人不需要再单独缴费。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出,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员不再另行缴费。仙桃日报社记者:请问参保职工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该如何报销呢?答: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一定要出示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直接结算,不需要当事人单独跑医保部门进行手工报销。仙桃广播电台记者:请问《实施细则》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资助标准分别是多少?答:医疗救助对象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分类实施参保资助。一类、二类、三类、救助对象标准分别为350元、320元、175元。属全额资助缴费的,由认定其身份的市直部门代缴;其他人员只需缴差额部分。医疗救助对象于2022年10月20日以后开始缴费。中国仙桃网记者:请问《实施细则》中所述的医疗救助对象看病就医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答:经基层首诊转诊的一类、二类医疗救助对象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持有效证件办理入院手续,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入院时只需缴纳基本医保住院起付标准费用,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内,农村低收入人口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及时办理转诊手续,未按要求办理转诊手续、不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执行当地分级诊疗政策,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超医疗总费用比例部分由患者自行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必须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到医疗机构医保窗口登记办理身份确认,主动告知农村低收入人口身份,未按规定时间在就诊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登记并告知农村低收入人口身份的,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超医疗总费用比例部分由患者承担。如果按照规定办理转诊、办理身份登记了,则超过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这主要是为了控制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占比,减轻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费用负担。仙桃周刊社记者:请问农村低保对象在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如何报销?答:经基层首诊转诊的农村低保对象,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持有效证件办理入院手续,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入院时只需缴纳基本医保住院起付标准费用,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由于我市现行政策对低保对象免收基本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所以农村低保对象在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时,凭低保相关证件入院时不用缴纳费用,出院时凭社会保障卡或是医保电子凭证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报销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和医院结算,个人只需承担报销剩余后的费用。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

9月28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仙桃市医保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仙桃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仙桃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背景情况和主要内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志军,服务中心副主任曾亮回答记者提问。

仙桃电视台记者:请问出台《门诊共济实施细则》的意义在哪里?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需要个人再单独缴费吗?

答:出台《门诊共济实施细则》的意义在于,解决个人账户门诊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将参保职工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实现门诊就医有基本医保报销和个人账户支付双重保障。个人不需要再单独缴费。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出,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员不再另行缴费。

仙桃日报社记者:请问参保职工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该如何报销呢?

答: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一定要出示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直接结算,不需要当事人单独跑医保部门进行手工报销。

仙桃广播电台记者:请问《实施细则》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资助标准分别是多少?

答:医疗救助对象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分类实施参保资助。一类、二类、三类、救助对象标准分别为350元、320元、175元。属全额资助缴费的,由认定其身份的市直部门代缴;其他人员只需缴差额部分。医疗救助对象于2022年10月20日以后开始缴费。

中国仙桃网记者:请问《实施细则》中所述的医疗救助对象看病就医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答:经基层首诊转诊的一类、二类医疗救助对象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持有效证件办理入院手续,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入院时只需缴纳基本医保住院起付标准费用,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内,农村低收入人口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及时办理转诊手续,未按要求办理转诊手续、不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执行当地分级诊疗政策,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超医疗总费用比例部分由患者自行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必须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到医疗机构医保窗口登记办理身份确认,主动告知农村低收入人口身份,未按规定时间在就诊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登记并告知农村低收入人口身份的,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超医疗总费用比例部分由患者承担。如果按照规定办理转诊、办理身份登记了,则超过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这主要是为了控制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占比,减轻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仙桃周刊社记者:请问农村低保对象在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如何报销?

答:经基层首诊转诊的农村低保对象,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持有效证件办理入院手续,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入院时只需缴纳基本医保住院起付标准费用,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由于我市现行政策对低保对象免收基本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所以农村低保对象在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时,凭低保相关证件入院时不用缴纳费用,出院时凭社会保障卡或是医保电子凭证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报销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和医院结算,个人只需承担报销剩余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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