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远安县地震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栏目:远安县-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9-03 加入收藏
一、背景情况和起草过程现行《远安县地震应急预案》(远政办发号)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年月印发实施,对地震监测预警及处置地震灾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县地震局承担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能划入新组建的县应急管理局,其他有关部门及其职

  一、背景情况和起草过程

  现行《远安县地震应急预案》(远政办发〔2017〕64号)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2月印发实施,对地震监测预警及处置地震灾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县地震局承担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能划入新组建的县应急管理局,其他有关部门及其职责也作了调整,需要通过修订预案进行明确和规范。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地震应急预案,我县组织对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修编。

  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职责调整后,县应急管理局即着手修订《远安县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于2021年10月形成初稿。随后根据工作实践和省市应急部门对预案工作要求,进行多次修订完善,于2022年3月形成《预案》征求意见稿,并于4月向7个乡镇和县抗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30个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上述单位3条修改意见,在仔细对照国家、省、市预案和有关工作规则、规定、标准的基础上,采纳修改意见,再次修订完善。7月初,县抗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行业专家组成评审组,对预案稿进行评审。评审组评审认为,预案评审稿总体科学可行,符合地震应急工作实际。

  《预案》发布实施后,县抗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积极推进预案演练,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完善、提升。

  二、主要内容

  《远安县地震应急预案》共分总则、组织体系、震情监测与灾情报告、地震应急启动、先期应急处置、成立专项工作组、现场救援和应急处置、结束应急响应、灾后恢复重建、应急保障、附则等11个部分。

  (一)总则

  1.编制目的:为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结合远安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湖北省地震应急预案》、《宜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远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发生的地震灾害或毗邻县市区发生的对本县产生影响的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

  4.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属地为主;科学处置、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

  5.预案体系:包括县级地震应急预案、乡(镇)及村地震应急预案。

  6.灾害分级:按照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地震分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和一般地震灾害。

  (二)组织体系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发生的地震灾害或毗邻县市区发生的对本县产生影响的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承担县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乡(镇)政府设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三)震情监测与灾情报告

  县应急管理局做好县级日常地震信息节点维护工作,与市防震减灾中心保持密切联系。我县辖区发生3.0级以上的地震,县应急管理局30分钟内向县委县政府和市防震减灾中心口头报告、1小时内完成书面报告,同时通报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震情报告包括发震时间、震中地点、震级大小、震源深度等内容。

  地震发生后,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地震灾害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迅速收集了解震情、灾情,报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四)地震应急启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震情灾情报告后,立即向组长、副组长报告,并按照组长的指示,召集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和专家进行震情灾情研判,确定震情灾情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部署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研判的意见,向县领导小组提出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建议,经组长批准,由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宣布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五)先期应急处置

  对于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地震灾害,在国务院、省政府或者市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按照属地原则和职责分工,先期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成立专项工作组

  启动地震应急响应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组长的指示,通知领导小组各成员1小时内到县应急指挥中心集合,研究部署地震应急工作,成立专项工作组,指定组长,明确职责任务。专项工作组分为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震情监测、群众生活保障、基础设施抢修、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灾害调查评估、社会治安、新闻舆情10个专项工作组。

  (七)现场救援和应急处置

  地震发生后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现场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态发展,实施现场指挥。各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乡镇政府紧密配合,分头开展现场救援和应急处置。

  (八)结束应急响应

  在抢险搜救工作基本结束,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威胁基本消除,灾区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抢修基本完成,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且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对各专项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与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确认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经组长批准,结束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地震应急响应结束后,县、镇防震减灾指挥机构要对地震起因、救援过程、灾害损失、防震抗震评价、经验教训等内容进行全面总结,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通报表扬或及时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虚报瞒报灾情,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震后恢复重建

  地震应急响应结束后,灾区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应积极稳妥、深入扎实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地震灾区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及时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灾区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

  (十)应急保障

  包括抗震救灾过程中必需的队伍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避难场所保障、基础设施保障、宣传、培训与演练等。

  (十一)预案管理

  明确预案编制、修订有关规定,要求要科学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增强针对性,提升各级、各部门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明确预案演练制度。

  三、《预案》修订特点

  (一)强化地震应急工作组织领导。在现行预案明确抗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的基础上,同时明确“必要时由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将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主任、县地震局局长担任,调整为由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和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负责人担任。

  同时将抗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对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根据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职责调整实际,将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进行相应调整。

  (二)优化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将现行预案与应急工作相关的内容进行精简压缩,应急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为震情监测、应急启动、先期处置、应急救援、响应结束五个环节,同时将成员单位职责、工作组组成及职责等内容放入“附则”,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重点更加突出,流程更加简明,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

  (三)丰富应急处置工作措施。现行预案针对不同响应级别分别提出不同响应措施,难免存在交叉重复现象,修订预案将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工作梳理为搜救被困人员、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监测预警、次生灾害防范处置、抢修基础设施、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发布灾害信息等9个方面38条措施,措施手段更加丰富,同时便于指挥部根据险情灾情实际和应急工作需要从措施“工具箱”灵活调用。

  (四)调整强化应急编排分组。修订预案明确在指挥部下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震情监测、群众生活保障、基础设施抢修、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灾害调查与评估、社会治安、新闻舆情10个专项工作组,明确工作组牵头单位、参加单位及其职责,便于指挥部统筹调度,也便于责任单位协同配合,提高应急工作效率。

  四、解读机构

  远安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解读人:邱安南

  联系方式:0717-3812189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