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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对省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80519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教育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30 加入收藏
[有效]对省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80519号建议的答复

刘晓娟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基础薄弱地方示范高中建设的建议》(第20180519号)建议收悉,现综合省发改委等部门相关意见答复如下:
     1.关于加大对基础薄弱地区示范高中资金投入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近年来,省级财政始终坚持“困难上移、财力下移”,积极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专项转移支付进行甄别,属地方事物的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要求,通过不断支持市县改善财力状况,帮助地方提高对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各项事业发展的保障能力,支持县级政府依法履行保障本地高中阶段教育支出的责任。据统计,2010年省级财政公共预算支出占全省的比重为20%,2017年下降到12%,通过不断支持市县改善财力状况,帮助各地提高对包括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各项事业发展的财力保障能力。“十二五”以来,中央和省专门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和“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共安排全省普通高中改造项目专项资金13.68亿元,支持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其中,安排给罗田县5980万元,支持罗田县4所高中改善办学条件,其中罗田县第一中学3629万元;安排给英山县3648万元,支持英山县2所高中改善办学条件,其中英山县第一中学1210万元。
     为推动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破解高中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今年7月,省教育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湖北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8-2020年)》(鄂教幼高〔2018〕3号),其攻坚重点即为我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农业人口大县等教育基础薄弱、普及程度较低的地区,明确“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机制,不断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水平。各地要制定普通高中学校债务偿还计划,属于2014年末前发生并已纳入存量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的,要依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统一管理、予以偿还。”
     省级财政将逐步加大对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向财力较弱的市(州)、县(市、区)倾斜,提高市(州)、县(市、区)财力均等化水平。省级也将建立并完善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科学核定学校办学成本,合理确定学费标准,构建政府、社会、家庭共同承担高中教育培养成本的机制。
     2.关于加大对基础薄弱地区农村高中教师培训力度问题。省教育厅高度重视高中教师培训工作,近年来,省本级实施了一系列高中教师培训项目,如“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优秀中小学教师海外培训计划”、“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高中骨干教师混合式培训”项目,每年培训6000人次,为普通高中教师培训搭建平台。2018年,为配合做好新高考改革相关工作,在省级教师培训项目中规划设计了“新课改、新课程、新高考”专题培训项目,对高中校长和骨干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共培训2400余人。
     为加大对薄弱地区高中教师培养力度,《湖北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创新编制管理,加大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推动普通高中教师“县(局)管校聘”改革,探索建立校际之间教师调配共享机制,盘活用好本地普通高中教师资源。多种方式开展高中阶段教师培训,在培训名额分配上向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倾斜。探索“一专多能”型普通高中教师培养,使在职普通高中教师通过继续教育等途径具有综合教育的素养和多科教育能力。明确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搭建湖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秀教师培训资源,开展网络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
     3.关于从政策层面规范学校周末管理机制问题。2009年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提出“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不同学段和年级、走读生和寄宿生的实际需要,对学生休息时间、在校学习(包括自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等方面作出科学合理安排和严格规定”。
     2017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要求各地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指导广大中小学校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具体课后服务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各市、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高中学生实际需要,在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和合理课业负担情况下,灵活安排学生作息时间,譬如,执行月假制度、半月假制度等。省教育厅也将继续总结各地经验,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中小学课后服务相关政策,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开展。
     再次感谢您对湖北教育事业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关心教育,为我省教育事业发展提出更好更多的建议。
 


                                        湖北省教育厅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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