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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90184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教育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0 加入收藏
[有效]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90184号建议的答复

覃江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保障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关心支持!您以推动研学旅行更好发展为出发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我们将结合实际积极吸收您的建议,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
一、研学旅行工作主要做法
   (一) 健全领导机制,完善制度体系
   我省于2017年5月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启动了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确定了武汉、宜昌、荆州、黄冈、孝感、荆门、鄂州、麻城等8个市为省级试点地区。省级成立了由14个部门参加的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省教育厅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试点实施意见》、《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试点管理办法》、《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服务单位基本条件》、《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课程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完善的制度体系,使研学旅行工作从一开始就纳入规范化管理渠道。试点地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和具体实施部门,成立了研学实践试点领导小组,印发文件,落实试点学校,保障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布局基地营地,开发课程线路
   根据研学旅行资源配置要求和地域分布需求,积极推进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创建工作。近两年,我省有 24 家单位成功入选“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其中2 个单位入选“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同时,我省遴选了21个营地、34个基地作为省级研学旅行营地、基地。试点及非试点地区根据实际需要自身也命名了一批研学旅行基地和营地。全省初步形成了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命名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为主体,以市州县市区多渠道自建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等为一翼,以教育系统外举办的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如科技馆、博物馆、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游学景点等为另一翼的“一主两翼”格局。
   在《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课程指南》指导下,各地教育局和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迅速在原有基础上强化课程开发工作。各地通过挖掘利用当地自然与社会资源,开发各类特色课程300 多门,初步形成了 20余条精品研学实践线路,一大批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和社会资源得到了有效利用。
   (三) 加强师资培训,探索研学模式 
   针对研学导师不足、专业化不强的问题,省级每年组织2-3次研学导师培训,或举办研学辅导教师培训班或组织实地学习考察,提高研学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有些市县自主组织培训,加强研学队伍建设。支持试点地区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研学旅行工作,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出不同的工作模式,各具特色。如宜昌“1+4”工作模式,建立市研学旅行协调小组+学校、家长委员会、旅行社和基地协作工作机制,规范资质、课程、服务、设施、安全要求,将评价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折算计入中考总分。麻城“3+6”研学模式,从活动前、活动中和活动后三个环节入手,总结了“3+6”研学模式,被评为全国优秀案例。
   (四)严格规范管理,注重研学实效
   省级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范,做好顶层设计。明确组织与管理、内容与形式、服务与安全、经费与保障等要求,成为各地研学工作的有效遵循。各市州在推进研学旅行工作中,注重规范管理,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了审批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循序渐进推进研学旅行工作。各地高度重视研学旅行中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安全管理责任,完善了学生保险制度,为研学旅行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安全保障。积极探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研学旅行活动的优惠政策。各基地营地坚持公益性原则,规范收费行为,对贫困学生减免费用,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支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全省每年约有200多万中小学生参加不同内容和形式的研学旅行活动,社会、学生家长、学生对研学旅行的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赞誉,学校校长、教师开展研学旅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逐步增强。全省研学旅行工作的学生知晓率、参与率、社会评价等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宜昌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实践教育示范营地。
   二、加强研学旅行工作保障机制的措施
   在下一阶段的研学旅行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全省研学旅行工作的领导,针对目前我省研学旅行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和理念上还不够清晰、基地营地建设不能满足研学旅行工作需求、研学旅行评价机制还不够健全、组织管理工作还不够严密、配套保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加大指导力度,加大规范力度,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促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管理指导。发挥教育行政部门主导作用,把好营地基地审查关、学校活动备案关、课程设置审核关,认真履行统筹谋划之责、部门之间协调之责、公益性原则监督之责、安全事故防范管控之责。指导研学旅行基地努力建设优质资源单位,形成独具特色的研学内容板块。构建以营地为枢纽、基地为站点的研学实践教育网络,形成保障机制。要指导学校将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纳入德育教育体系,有计划、有准备、有目的、有内容、有保障地组织研学旅行活动。
   二是加强基地营地规划布局和达标建设。抓好宜昌、荆门两个国家级营地和24个国家级基地建设,努力打造成全国一流的研学旅行营地基地。加强对省级55个基地和营地的指导,加强课程建设,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和《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课程指南》为基本依据,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课程资源,形成“湖北品牌”。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地自然景观、历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红色资源、工业资源、农业资源等多样化教育场所的作用,鼓励各地命名市、县级研学基地和营地,形成遍布全省、布局合理的研学旅行基地和资源网络,为全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服务。
   三是坚持研学旅行的公益性原则。指导所有的基地、营地遵循研学旅行公益性原则,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旅游创收,要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对边远地区、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费用,保证所有的孩子能够参加研学实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研学基地收费标准的监督,督促研学场所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协调有关部门减免研学门票和研学费用。指导学校选择到公益性场所开展研学旅行,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支持我省的国家级研学营地对各地学生到营地开展研学活动的经费补贴,宜昌研学营地向省内学生每人补贴80元/天。
   四是进一步加强研学旅行队伍建设。包括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特别要加强研学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在编教师在活动场所运转中的骨干作用,形成以本研学活动场所教师为主体、以大学生志愿者、行业能手、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等为补充的专兼职教师队伍。要继续加强研学导师培训,提升研学导师队伍的专业水平,以及在信息化条件下开展教育教学的能力。

 

湖北省教育厅
2019年6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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