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办2021年部门预算
栏目:湖北省教育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5
省招办2021年部门预算


省招办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五)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六、名词解释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研究生、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生、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承担全省高中阶段招生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办是省教育厅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经费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并纳入部门预算。下设综合组(党务组)普招组、信息组、研招组、中招组、成招组等业务组。

二、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14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0万元,占预算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包括经营收入);上年结余(转)0万元;动用事业基金0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1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万元,占总支出的33.37%;项目支出986万元(含普通高校招生、研究生招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集中录取项目和高考综合改革项目),占总支出的66.63%。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1435.24万元,占总支出的96.97%;社会保障和就业38.72万元,占总支出的2.6%;医疗卫生6.04万元,占总支出的0.43%;其他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二)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1480万元,比上年减少145.04万元,降幅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0万元,比上年减少145.04万元,降幅8.9%。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480万元,比上年减少145.04万元,降幅8.9%。其中:基本支出494万元,比上年增加27.96万元,增幅5.6%;项目支出986万元(含普通高校招生、研究生招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集中录取项目和高考改革项目),比上年减少173万元,降幅14.9%。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1480万元,比上年减少145.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0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480万元,比上年减少14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万元,比上年增加27.96万元,增幅5.6%;项目支出986万元(含普通高校招生、研究生招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集中录取项目和高考综合改革项目),比上年减少173万元,降幅14.9%。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安排机关运行经费74.72万元,比上年增加24.12万元。其中:办公费0.45万元,与上年持平;上级部门追加用于日常办公和普通高校招生、研究生招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集中录取期间的常态化防疫经费18.65万元;邮电费1万元,因新增相关文件邮寄费,比上年增加0.24万元,增幅24%;其他交通费用16.38万元,比上年增加0.78万元,增幅4.7%;差旅费14万元,因新增高考改革调研支出,比上年增加4万元,增幅28.57%;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会费6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福利费14.4万元,因新进职工4人,比上年增加2.4万元,增幅16.6%。

(四)“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0.5万元,比上年减少5.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降)幅0%;公务接待费0.5万元,因新增外省相关人员来鄂交流高考改革事宜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增幅10%;会议费0万元,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将现场会议调整为线上视频会议,比上年减少5.63万元;公车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降)幅0%。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预算共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因高考改革相关项目采购流程已于上年度完成,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需求。

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资产及政府债务情况

    我办无房屋产权,无机动车辆;固定资产总额为294.5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82.5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95.9%,办公用具12.0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1 %。

四、预算绩效目标

   我办预算绩效目标,依据部门职责和高等学校招生事业发展要求,以政策文件、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为绩效目标,通过预算支出在一定期限内达到预期的效果。

   我办2021年项目年度目标为:完成高等学校各类招生录取工作;完成高考综合改革相关工作。


五、2021年部门预算表

省招办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用表.xls

六、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为省纪委派驻纪检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2.教育:反映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方面的政府教育事业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所属预算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机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医疗卫生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7.职业年金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不在此科目反映。

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9.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0.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11.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12.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3.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14.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5、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6.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17.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18.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9、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20.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1.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饰,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22.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23.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4.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25.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2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7.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2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29.离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30.退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31.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人犯的伙食费、药费等。

32.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费、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33.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34.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35.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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