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栏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1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2021年湖北省科技厅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1.预算收入及构成情况

2.预算支出及构成情况

3.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

三、政府债务情况

第三部分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1:湖北省科技厅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用表

附件2: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省科学技术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起草全省科技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省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编制省级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4.拟订全省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推进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编制省级科技重大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6.组织拟订全省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7.牵头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统筹全省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省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9.负责全省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省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省科技保密工作。

10.拟订全省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全省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市县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1.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省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管理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省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3.负责省科学技术奖、省政府编钟奖的评审组织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

省科技厅内设16个处(室),下辖18个预算单位。预算单位为:

1.厅机关本级(含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湖北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

3.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4.湖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5.湖北技术交易所;

6.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

7.湖北物资流通技术研究所;

8.湖北省化学研究院;

9.湖北省自动化研究所;

10.湖北省机电研究设计院;

11.湖北省建筑材料工业研究设计院;

12.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13.湖北省轻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

14.湖北省化学工业研究设计院;

15.湖北省电子科学研究所;

16.湖北省冶金科学研究所;

17.湖北省医药工业研究院;

18.湖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1.预算收入及构成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预计为47475.87万元,与上年收入50,690.03万元相比,同比减少6.34%,主要原因是各单位预计国有资产收益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889.9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81.92%;事业收入7833.4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6.5%;其他收入752.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58%。

上年结余(转)预计5514.22万元;动用事业基金756.92万元。

2.预算支出及构成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5214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08.14万元,占总支出的40.47%;项目支出31041.76万元,占总支出的59.53%。本年支出构成为:科学技术支出50851.67万元,占本年支出97.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5.45万元,占本年支出2.25%;医疗卫生支出122.78万元,占本年支出0.24%。

3.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本年支出52149.90万元,比上年减少3.13%,其中:

(1)基本支出21108.14万元,比上年减少2.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基本支出的预算减少

(2)项目支出31041.76万元,比上年减少3.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对我厅非重点项目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减。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1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8889.92万元,比上年下降6.32%。主要原因是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预算减少。其中,经费拨款收入37634.92万元,占比96.77%;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1255万元,占比3.23%。

上年财政拨款结转预计1662.88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552.80万元,比上年下降7.02%。其中,基本支出15319.72万元,项目支出25233.08万元。从支出功能分类,科学技术支出39449.02万元,占比97.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1.00万元,占比2.42%;医疗健康支出122.78万元,占比0.31%。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552.80万元,比上年下降7.02%。其中,基本支出15319.72万元,项目支出25233.08万元。构成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39449.02万元,占比97.27%,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9641.45万元,技术研究与开发5444.30万元,科技条件与服务13630.63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0732.6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1.00万元,占比2.42%,主要是用于缴纳单位负担部分和职工个人负担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

(3)医疗健康支出122.78万元,占比0.31%,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319.72万元,比上年增长2.45%,其中,人员经费13834.9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484.82万元。

人员经费13834.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484.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 )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本年度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共计134.28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数141.66万元相比,减少5.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公务支出。其中:

(1)公务接待费10.61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的11.32万元相比,减少0.71万元,减少6.27%;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的27万元相比,减少1.5万元,减少5.5%;

(3)公务出国费98.17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的103.34万元相比,减少5.24万元,减少5.0%。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省科技厅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为1484.8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34.8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9.95万元。分项为办公费66万元,印刷费28.95万元,水费15.4万元,电费137.20万元,邮电费15.30万元,物业管理费37.82万元,差旅费229.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30万元,维修(护)费97.30万元,会议费13.50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5.63万元,劳务费78.49万元,委托业务费62.44万元,工会经费117.60万元,福利费2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0万元,其他交通费1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1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9.95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3109.33万元,按资金来源分类,其中:经费拨款(补助)2065.42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 34.20万元,其他收入1009.71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建筑物、车辆、重大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数量、分类汇总价值等情况。  

1.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85958.07㎡,其中:办公用房65095.91㎡,专用房屋6347.36㎡,职工住宅14514.8㎡。土地面积76793.56㎡。

2.2021年省科技厅实有公务用车19辆,其中,厅机关公用用车9辆,厅直属单位公务用车10辆。

3.大型专用设备(万元)477.05万元。厅机关大型仪器96万元;厅直属单位382万元。

二、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省科技厅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每个项目制定细化、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指标,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各项目的绩效目标,覆盖了全部财政预算资金并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执行中,本部门将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根据监控和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完善预算执行,指导以后年度预算执行。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部门将湖北省科技创新平台专项、湖北省科学技术奖专项、转制科研院所科技发展专项、综合事务工作专项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公开。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政府债务余额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0万元,专项债务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第三部分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财政省本级专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如下:

1.部门预算专项。

(1)“科学技术奖专项”经费348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33万元)。主要围绕省科学技术奖励,实施“三评审三公示一核查”的奖励评审工作以及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各项奖励标准如下:自然科学奖252万元,其中:一等奖6项、120万元,二等奖11项、88万元,三等奖11项、44万元;技术发明奖316万元,其中:一等奖11项、220万元,二等奖8项、64万元,三等奖8项、32万元;科技进步奖2040万元,其中:特等奖2项、200万元,一等奖33项、660万元,二等奖86项、688万元,三等奖123项、492万元;科技成果推广奖80万元,其中:一等奖1项、20万元,二等奖5项、40万元,三等奖5项、2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15家,共计300万元。突出贡献奖1人,共计200万元。

(2)“省级创新平台专项”经费10900万元,其中:线上资金9100万元(含实拨资金371万元),线下资金18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据年度科技工作重点,给予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补助和建设经费支持。其中300万元1个;200万元6个;100万元20个;80万元15个;50万元70个;30万元90个。具体支持平台数和资助额度将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厅党组审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3)科技特派员专项5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补助,省派科技特派员下农村基层的差旅补助、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省级科技特派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管理费。科技特派员的考核评估、培训、总结、宣传等工作。

(4)综合事务工作专项3248万元(含实拨资金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121万元)。主要用于省科技厅履行各类行政职能,加强科技系统自身建设,提升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包括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专项、全省火炬计划统计调查及高企认定、科技战略决策支撑体系建设等27个子项方向。

(5)不可预见工作经费57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30万元),按财政拨款口径的4%以内标准计提,用于科技管理及行政工作中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工作。

(6)湖北省区域新建设专项1199万元,其中:线上资金20万元,线下资金1179万元。资金主要按照《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8〕20号)、《湖北省市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办发〔2011〕6号)等文件要求,开展2020年度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工作,对综合考评表现优秀和进位明显的市州、县市区予以奖励,支持综治联系点综治工作。

(7)引智专项1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资金主要用于制定引进国外智力政策措施和引智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建设引智基地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管理工作。组织和参加国内外人才交流活动,开拓海外人才资源,主动对接国外大学和科研机构等,赴国(境)外人才合作洽谈及境外培训渠道拓展考察。

(8)转制院所科技发展专项3807.2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预算归口管理的11个转制科研单位和3个公益型科研事业单位的科技发展,按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转制科研院所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12〕129号)文件要求,主要支持内容包括: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技术研究与开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等。

(9)创业投资专项30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一是深入实施湖北省科技金融服务“滴灌行动”,举办面向科技企业的创业服务活动。举办中国中部(湖北)创业投资大会;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系列赛事,组织200余家企业报名参赛,通过初赛、复赛、决赛逐级遴选,对湖北赛区决赛中获奖企业给予奖励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创新,同时推荐约20家优秀企业参加全国行业总决赛;二是运营管理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有日常投资管理法律意见和常规法律咨询服务;对省创投引导基金拟参股子基金进行尽职调查、绩效评价等;组织子基金工作推进会及派驻董监事和观察员等常规工作;定期组织召开省创投引导基金理事会、评审委员会和决策委员会等会务工作及省(国)内外调研考察活动。

(10)财政拨款其他项目经费191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厅直属单位发展,包括中非创新合作中心专项、湖北技术转移服务及推广等8个子项以及各单位其他资金项目和结转项目,同时包括我厅用于与项目管理支出相关的计划管理费。

2.对市县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

(1)省级创新平台专项线下资金1800万元,不列入部门预算,主要用于对下转移支付。

(2)湖北省区域创新建设专项线下资金1179万元,不列入部门预算,主要用于对下转移支付,支持基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科技业务集中培训长效机制,提升区域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从整体上改善、优化全省创新创业环境和条件;对工作成绩突出、考评优秀的市、州、县政府科技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二)省直专项(未列入部门预算,数据未计入本段外的任何数字及表格)。

我厅2021年省级财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73013.00万元。其中:

1.科技创新专项资金68013.00万元(省本级专项10000万元,省对下转移支付58013.00万元)。主要面向产业发展需求,以促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为主攻方向,重点解决产业链发展的核心、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服务和创新人才建设等,推进全省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2.纳入创投基金的科技专项资金5000.00万元(省本级专项5000.00万元,省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主要用于参股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县域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和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推进科技创业投资体系的建设,促进省内创业投资发展,缓解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支持科技创新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人才建设,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类):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类):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二)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四)本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指本部门分配和管理的、不属于本部门预算支出的专项资金,包括省本级列支的专项支出、对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中不包含财政专项资金。

(十五)科学技术(类)支出科目: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支出,科技厅预算中主要涉及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个款级支出科目。

1.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反映科技厅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机关服务中心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应用研究: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3.技术研究与开发: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和推广支出等。

4.科技条件与服务: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5.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反映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于科学技术奖励的支出以及对已转制为企业的各类科研机构的补助支出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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