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科研氛围,维护科技咨询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规范咨询评审专家行为,正确履行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我省科技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 起草背景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加强科技计划全过程的科研诚信管理。科技计划管理部门要修改完善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将科研诚信建设要求落实到项目指南、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监督评估等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要在各类科研合同(任务书、协议等)中约定科研诚信义务和违约责任追究条款,加强科研诚信合同管理。完善科技计划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相关责任主体科研诚信履责情况的经常性检查。”“评审专家、咨询专家、评估人员、经费审计人员等要忠于职守,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和职业道德,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办法,实事求是,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工作,为科技管理决策提供负责任、高质量的咨询评审意见。科技管理人员要正确履行管理、指导、监督职责,全面落实科研诚信要求。”
为此,结合我省科技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二、 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专家遴选与管理、专家选取与使用、专家行为规范、专家信用管理、监督与处罚和附则等七章,共26条。
总则部分,介绍《办法》制定依据及适用范围。
第二章专家遴选与管理介绍了专家库入库基本条件、入库方式、出库管理。
第三章专家选取与使用明确专家使用原则,包括轮换原则、随机原则、回避原则。
第四章明确专家行为规范,列举了九条专家在开展咨询评审活动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第五章要求对专家进行信用管理,包括建立专家失信行为记录制度,以及建立专家信誉评价机制。
第六章明确监督与处罚的相关要求。
第七章附则说明《办法》实施的日期以及解释权归属。
重点关于专家选取的基本原则以及专家行为规范,都是比较具体的操作性内容,详见《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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