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湖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栏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12-23
解读《湖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4号) 《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8〕28号)精神,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湖北省科技厅制定了《湖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鄂科技通〔2020〕77号)。《实施方案》从湖北实际出发,以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技术转移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的湖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全面提升科技供给与转移转化能力,不断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目标,共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提出了我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到2023年,湖北省级技术交易市场建设初具规模,以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为枢纽,省、市、县上下(三级)联动,区域性、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互联互通的技术市场网络形成,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技术交易市场功能更加齐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互动更加高效,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科技成果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枢纽节点。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优化技术转移服务架构”、“打通科技成果信息汇聚、发布和交易路径”、“发挥企业技术转移转化主体地位”、“强化技术转移服务支撑”、“拓宽技术转移转化渠道”等5个方面,共16条举措。

(一)优化全省技术转移服务架构

加快省级技术交易市场建设和运营,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技术交易大市场市(区/县)分市场,在技术产出源头布局一批资源分站,在产业园区等设立一批基层站点,培育一批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机构,推动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区域性、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互联互通的技术市场网络体系,为科技资源高效流转提供基础支撑。

(二)打通科技成果信息汇聚、发布和交易路径

促进我省科技成果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一是加强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完善全省科技成果信息库建设,开展成果信息的评估、筛选、鉴别和分类,挖掘有产业前景的科技成果,为用户提供精准服务。二是强化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转化效率,建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库,鼓励和支持企业引进省内外高校院所先进技术成果,对省级科技项目成果转移转化、应用推广以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绩效跟踪评级。

(三)发挥企业技术转移转化主体地位

进一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一是强化创新创业载体技术转移能力,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创业孵化链条,提升双创载体孵化能力。二是为企业输送“定制化”技术成果,将企业研发需求订单精准定向推送到高校专家团队,鼓励高校院所开展订单式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高高校成果产出与市场需求的匹配程度。三是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开展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融通发展。四是为市场主体提供多形式的智力服务,鼓励科研人员到园区、企业一线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并取得合法报酬。

(四)强化技术转移服务支撑

提高科技服务机构市场化服务能力,一是成立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负责建设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二是完善“互联网+技术转移”平台建设,优化科惠网平台功能,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活动。三是建设多层次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培养具备实操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四是加强成果转移转化金融服务,建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探索技术资本化机制,拓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化融资渠道。

(五)拓宽技术转移转化通道

提高技术转移体系开放程度,加强区域协同合作,一是为各类创新平台技术转移赋能,完善创新平台人才、资本等要素配置,加快建设集研究开发、技术中试、成果推广、创业孵化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综合科技服务平台。二是加强开放式、跨区域技术转移合作。集成跨区域的科技服务资源,对接区域技术转移中心,实现资源互通、服务互联、标准互认,加强与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合作交流,扩大湖北在技术交易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第三部分提出了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保障、推动科技成果多元化资金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搭建有利于成果转化的传播网络等措施,为加快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体系顺畅运行提供保障。

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