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四、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信息
八、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参与紧急运输协调工作,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批准省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依托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六)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县域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八)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负责机械、汽车、石化、信息、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磷化、盐业、食品、医药、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负责规划和组织电子政务建设,协调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省信息化领导小组、省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四)负责无线电和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十五)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承担省大企业“直通车”服务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单位包括:
(一)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本级
(二)湖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
(四)湖北省家电产品维修行业管理中心
(五)湖北磷化工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六)湖北省化肥农药发展中心
(七)湖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省经信委信息中心)
(八)湖北省工业经济学校(湖北省中小企业培训中心)
(九)湖北省机械汽车行业协会秘书处
(十)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秘书处
(十一)湖北省轻工行业协会秘书处
(十二)湖北省建材行业协会秘书处
(十三)湖北省纺织行业协会秘书处
(十四)湖北省冶金行业协会秘书处
(十五)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石化产业后勤服务中心
(十六)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械汽车产业后勤服务中心
(十七)湖北省包装办公室
2016年因湖北省电子工业技工学校划归地方管理,预算机构减少1家,合计17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附表如下:
四、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全年收入总计41 294.96万元,其中:
部门汇总情况
(1)年初结转和结余1 310.36万元,占全年收入的3.17%;
(2)本年收入39 875.19万元,占全年收入的96.28%。
2、本年收入39 875.1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39 760.7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71%;
(2)其他收入96.1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24%;
3、全年支出总计38 497.07万元,
按支出性质分类:
(1)基本支出21 323.28万元,占全年支出的55.39%;其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21 209.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46%。
(2)项目支出合计17 173.79万元,占全年支出的44.61%;其中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17 054.5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9.30%。项目支出中全部为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按支出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7 746.0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0.12%;
(2)商品和服务支出5 150.2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3.38%;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 170.8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4.21%;
(4)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10 351.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6.89%;
(二)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本部门总收入的预决算差异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41 294.96万元,全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47 402.79万元,全年部门决算收入比全年部门预算收入减少6 107.63万元,差异率15%。其中:
年初结转和结余决算数1 310.36万元,预算数1 655.66万元,预决算差异额-345.3万元,差异率20.85%;
本年收入决算数39 875.19万元,预算数45 747.12万元,预决算差异额-5 871.93万元,差异率12.83%;
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决算数39 760.75万元,预算数45 676.95万元,预决算差异额-5 916.2万元,差异率14.87%;
2、本部门总支出的预决算差异情况
2016年全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计38 497.07万元,全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46 246.68万元,全年部门决算支出比全年部门预算支出减少7 749.61万元,差异率17%。其中:
基本支出决算21 32.32万元,预算数21 989.73万元,预决算差异额-666.45万元,差异率3%;
项目支出决算数17 173.79万元,预算数24 256.98万元,预决算差异额-7 083.16万元,差异率29%;
(三)收入支出与上年对比分析
1、全年决算收入总计41294.96万元,比上年增长34.19%。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2、全年决算支出总计38797.08万元,比上年增长30.79%。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省经信委机关预算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8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958.21万元。2016年实际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5.4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971.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03万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8次,人数25人;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225人。2016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机关本级实际保留公务用车12台。
(一)2016年部门(汇总)“三公”经费合计272.54元,比上年下降5%,比年初预算下降29.23%;其中:省经信委机关本级“三公”经费合计133.45万元,比上年下降26.57%,比年初预算上升9.84%,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中增加了“省级干部出国经费”项目1.4万元和“政府代表团访问蒙古、俄罗斯专项活动经费”12万元。。
(二)2016年部门(汇总)因公出国(境)费用合计96.42万元,比上年上升32.59%,比年初预算上升1.49%;其中:省经信委机关本级因公出国(境)费用合计92.51万元,比上年上升27.22%,比年初预算上升23.35%,主要原因是根据全省重点工作安排,通过财政追加了“省级干部出国经费”项目1.4万元和“政府代表团访问蒙古、俄罗斯专项活动经费”12万元,执行中较预算增加了省人大代表团临时出国出访事宜9.9万元。
(三)2016年部门(汇总)公务用车运行费合计162.44万元,比上年下降7.82%,比年初预算下降29.37%;其中:省经信委机关本级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合计29.50万元,比上年下降62.99%,比年初预算下降4.84%,在决算数的基础上已扣除经审计认定的司机后勤人员补助7.34万元。
(四)2016年部门(汇总)公务招待费合计13.68万元,比上年下降29.27%,比年初预算下降77.24%;其中:省经信委机关本级公务招待费用合计4.11万元,比上年下降57%,比年初预算下降73.48%。
七、政府采购信息
2016年度机关本级政府采购年初预算2601.44万元,实际执行中调整后政府采购预算2648.79万元,当年已申请采购计划2293.5万元,执行合同备案1765.62万元,其他采购计划因是延续性项目,已完成部分招标工作,尚未进行合同备案。附表如下: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反映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
(三)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反映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支出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疗费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九)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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