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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栏目: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31 加入收藏
省经信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5﹞18号)要求,现将我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2014年,我委按照省政府推进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对全委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并进行实时公开。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始终贯穿“四个一律”原则:即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的,一律取消;社会组织能参与承担的事项,一律转移给社会组织;面向基层且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市县管理;长期无办件,取消后对事中事后监管没有影响的,一律取消。

一是加大行政审批的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分别通过湖北机构编制网、财政与政务编制公开网等网站,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同时将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办理时限等都纳入全省电子监察平台实时监控,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及时办理审批事项,杜绝预警、红黄牌的发生。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通过电子监察平台进一步规范了审批行为,有效控制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二是公开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在委门户网站对全委目前尚保留的141项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了公开,类别包括行政审批类10项,行政确认类、行政处罚类、行政强制类、行政服务类等131项,实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包括:事项编码、事项名称、子项名称、审批部门、审批类别、设定依据、审批范围及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特别程序及期限、法定办理期限、承诺办理期限、收费依据(仅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1项)和标准。

三是进一步完善全省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信息化支撑平台。加快推进全省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规范运行,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机制,正在建设全省权力运行监督平台“一库四平台”(即:行政权力库、行政权力及服务事项运行平台、电子监察综合平台、行政权力法制监督平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及服务平台),推行权力网上阳光运行。

二、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按照国务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地方实施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和省政府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认真学习财政预决算管理制度和财政预决算公开的有关文件要求,提高机关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民主理财重要性的认识,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精心组织做好我委财政预决算编制工作,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委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系统中统一、规范、及时地公开了2014年省经信委“收支”、“财政拨款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和2013年部门决算信息,接受公众的监督,提高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精心组织各类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信息公开。以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资金使用的绩效性为目标,以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工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为重点,以竞争性分配为手段,坚持把改革贯穿于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的各个环节,做到标准、信息、程序公开,保证项目遴选和资金分配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请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员对专家遴选、专家集中评审环节进行监督,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程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确保资金有效分配和高效使用。

三、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有关政府采购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积极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水平,切实抓好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力。通过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建设和管理,实现业务处室无预算不审核、操作机构无计划不采购、支付处室无预算计划不支付,提升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水平;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配合,实行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三是严格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及时、准确在委门户网站上全面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明细以及项目预算,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相关信息。对于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及时与省政府采购中心沟通,积极配合做好招标信息的公开以及招投标相关工作。

四、认真做好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

在政策措施和热点舆论引导工作中,坚持服务大局,围绕促进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不断提升工业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一是注重正面引导,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撑;二是注重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发布各类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全省工业经经济的新动态、新进展、新经验。注重适时、适度发布需要公开的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动向,积极应对和化解热点问题;三是注重服务全省广大群众,及时回应群众的知情需求,主动争取社会各界对全省工业经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围绕政府重视、公众关心和媒体关注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及突发公共事件组织新闻发布会。一年来,省经信委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共公开政府信息824条,其中制发并公开规范性文件5件,按照要求参加了省“两会”期间“市场决定取舍”专题、“回首五年看成就”工业发展成就等发布会,报经审批同意组织召开了产学研洽谈会等新闻发布会,发表了1篇政策解读稿件。同时,还就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些重点工作,以记者专访的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并通过省经信委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

2014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信息公开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委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产业发展,接受群众监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来抓,成立了以欧阳万坤主任为组长,王建民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委办公室为省经信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处室分别指定一名政治素质较高、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业务水平高的同志任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委电子政务室负责上网公开信息的编辑发布工作,各处室(单位)的信息员,负责信息采集、编辑、校审、报批、报送,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全委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健全完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制定下发了《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公开规定》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上网管理办法》,修订和完善省经信委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了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机制、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科学高效地进行。

(三)加强考核监督。为推进和督促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对各处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通报,每月对各处室(单位)上网信息实行分周记载、按月统计,计算出本月得分和累计得分并予以通报,对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起到了较好的督促和推动作用,使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地开展。

(四)拓宽发布渠道。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多样化。目前省经信委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有委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政务大厅、在线沟通、公众诉求、新闻发布会、电子屏、触摸屏、行政审批指南手册以及相关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等;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为适应信息互联新生态下全省工业经济发展需要,更好发挥我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我委投资15万元升级了门户网站支撑平台,采用全新的基于Velocity模板引擎的CMS系统,有效解决了浏览器兼容性问题的同时提升后台管理功能,采用全静态页面,提升网页打开速度。在现有网站平台的基础上,对新闻动态、信息公开、网上服务、公众互动、职能工作五大板块进行功能升级和栏目整合,提升我委门户网站在线服务能力、在线互动能力以及在线宣传能力,不断优化和加强公众用户的浏览体验。开发建设我委门户网站网上服务平台,给公众提供全面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办理流程、在线申报、在线查询等功能,并为公众整合了我委七大服务平台和两大申报备案系统,给公众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体验;同时建立了手机版等新媒体应用。三是按照国家信息公开的标准和要求,规范和完善了信息公开子系统平台建设。实现了公开信息的编目管理,信息索引编号由“机构代码—部门缩写—栏目号—年份—流水号”组成,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具有唯一的索引号。进行了信息内容的元数据字段的定义,如:文号、发布日期、所属机构、公开责任部门、失效日期、所属主题、公开方式和公开范围等。新增了高级检索功能,实现多条件检索、二次检索,检索效率和准确率大幅提升。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31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4 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2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5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0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6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8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3
        2.兼职人员数 3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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