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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加入收藏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湖北省经信厅门户网站(http:∥jxt.hubei.gov.cn)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湖北省经信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268号省委大院内,邮编:430071,电话:027-8723873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经信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国务院、工信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疫情常态化防控、经济复元重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省委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等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为重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强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及制度化建设,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支撑。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工作是提高政府透明度、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抓手。省经信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调整厅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明确信息联络员,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二)立足工作职能,主动公示公开。

围绕省经信厅作为全省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县域经济指导、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等工作职能,保障群众、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依法依规、高效便捷的获取政策信息,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切实提升群众及企业的体验感、获得感、参与感,做到“七个有力推进”。一是有力推进重要文件解读。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15次以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以及召开媒体座谈会等形式,重点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企业纾困解难、工业复元重振、加快发展数字经济、贯彻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等重要话题进行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二是有力推进重点中心工作、重要会议(活动)精神及政策宣讲。1月22日至7月31日,每天及时转载省政府网站、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的全省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信息,积极公开中央指导组物资保障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省经信厅开展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物资调度、分配、保障等情况。厅主要领导、厅领导联手建行、国开行等7家商业银行,启动实施“企业氧舱”计划;出席中央指导组物资保障组推动湖北省工业品产销对接会、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联络组推动全省工业“稳链补链强链”产销对接会、2020中国5G+工业互联网大会等重要会议;积极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厅主要领导作了《强化党建引领,勇担历史使命,携手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奋力夺取‘双胜利’》等报告。三是有力推进新闻媒体公开。依托新华社、人民日报、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先后围绕保障医疗防控物资供应、省政府“30条”实实在在帮企业、全省规上工业企业复工、全省“三个一批”项目全部开建、为中小微企业增贷、加强上下游对接、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复工复产、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做大做强“光芯屏端网”产业集群等方面,推介全省经信战线经验做法。四是有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持续推进“一网通办”,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精简办事材料,简化办事流程。针对每月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持续改进。全厅所有办理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和“零跑动”,厅政务大厅终端和网上办理好差评系统全面连通。五是有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管公开透明。根据厅机构变化、职能调整,以及工信部对应行政职权,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全厅权责清单共计22项,其中行政许可类事项13项,行政处罚类事项5项,行政检查类事项1项,其他类3项。六是有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做好年度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工作,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及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厅门户网站上公开了2020年度部门预算及2019年度部门决算,同时设置了专项资金栏目,全面公开资金下达安排情况以及绩效评估报告,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七是有力推进其他法定内容公开。包括单位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信息,以及招考录用等信息。

(三)夯实平台基础,确保取得实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出台网站建设及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政务信息化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准确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依申请公开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一是强化网站内容建设。网站和新媒体站点访问正常,首页及栏目内容特别是复工复产、走访服务企业、政策宣贯等信息更新及时,互动回应保障有力,在此期间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均未发生网络安全、泄密事故。二是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受疫情影响,部分处室内部关于出国出境等业务工作精简,我厅结合实际,对网站栏目中内容重叠、业务工作缩减的“内设机构”进行了合并归集,确保栏目信息更加准确精炼三是创新信息展示方式。结合我厅指导全省工业经济发展等相关职能,创新了“图解”等栏目,让全省的工业经济投资、运行、效益分析等情况数字化、图形化、可视化,更加清晰、直观、高效。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905条,包括经信厅要闻、工作动态、通知、公示公告、市州工作、图解、经济运行、企业风采、服务企业、经济运行图、招商引资、专题专栏、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数据开放等。开展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媒体座谈会15期,征集调查15期,答复厅长信箱及咨询投诉96条,提供了6项服务信息查询,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40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390条,通过各类新闻媒体推介我厅工作经验近千篇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2 2 38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142 142 57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14 -1 77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9 0 1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5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7个 34416768.69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对于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应当纳入主动公开范围,有力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自然人申请4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1件,均已按照程序进行回复和办理。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1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1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1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厅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问题改进情况如下:一是制定完善政策解读工作规则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二是在网站首页专设“政务五公开”栏目,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服务。三是借助网站栏目及功能设置优化升级,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专栏,提升综合公开服务能力。四是加强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信息员的学习培训,提升网站建设业务能力和水平。

202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仍需不断改进提高,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切实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充分体现政治性、政策性、时效性。二是切实加强内容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与群众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热点问题调研工作,确保内容建设聚集热点问题,紧跟改革发展形势。三是增强服务群众意识。继续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力度,不断拓展网上服务领域,增加网上服务事项,不断提高网上服务便利化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放管服”改革成果。四是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标准规范,加大日常检查抽查力度和频次,确保高质量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省经信厅承办人大建议87件,其中主办53件,会办34件;承办政协提案127件,其中主办49件,分办4件,承办1件,会办73件。我厅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件中,除26件因内容涉及敏感信息不宜公开外,其余81件均通过厅门户网站进行了答复全文公开。2020年的建议提案选题广泛,主要涉及工业经济运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县域经济、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等方面,内容十分丰富,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很强,是各位代表委员心血和智慧的结晶,体现了代表委员和我省人民群众期待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快速发展的共同愿景,为我们推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发展思路和工作指导。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今年建议提案集中交办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办理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实现了按时办结率、沟通面复率、代表满意(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二是重点领域项目审批信息公开情况。结合全厅工作实际,在信息公开目录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栏目中,及时公开各类项目审批过程及结果,2020年共公开14批次。三是抓好条例学习宣贯。厅办公室及时印发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厅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兼职信息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对照《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年省直部门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指标》等内容,定期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增强相关业务人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进厅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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