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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答复全文】省民宗委关于对省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80203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栏目: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2 加入收藏
【办理答复全文】省民宗委关于对省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80203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斯朗·丹增曲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在鄂少数民族大学生及流动人口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服务的建议案》已收悉,在此,谨向您对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的关心和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在鄂学习生活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及流动人口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服务,培养少数民族学生及流动人口创业就业的一技之长,是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脱贫致富、融入城市生产生活环境的有益举措。收到您的提案和建议,省民宗委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研,了解有关情况,并多次与省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等有关部门一起认真研究。对您的提案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是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6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意见》(鄂政办发〔2016〕24号)提出实施“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建设实践教学平台、改进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等13项措施。两份文件对促进高校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提升大学生实践技能提供了政策支持。教育部门着力推进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目前,省政府命名了100个高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省财政对每个基地给予30万元经费补贴,如汉藏文化交流中心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申请相应的经费补贴。

二是按规定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8〕1号)等文件要求,自2018年4月1日起,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已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在鄂西藏籍大学生可登录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网站,进入个人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考生,可获得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积极扶持汉藏文化交流中心鉴定所开展有关鉴定工作。根据《湖北省“十三五”对口支援西藏山南经济社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我省援藏规划、项目和资金已经编制完成,未能将武汉市汉藏文化交流中心职业鉴定中心相关工作经费纳入2018年湖北省援藏年度预算。

三是按规定要求给予职业鉴定补贴。按照国家发布的职业资格目录,对在鄂少数民族大学生和流动人员按规定进行鉴定申请指导并予以鉴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四是按规定要求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支持在鄂少数民族大学生和流动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200元-2000元/人的职业培训补贴。

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招聘活动。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服务荆楚校园行”、“就业局长进校园”、“创业大讲堂”等活动,开辟高校毕业生尤其是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服务专区,开发网上众创空间和创业湖北微平台,结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登记与动态管理系统,将招聘、培训、创业信息及时精准推送给各类高校毕业生。同时将征集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岗位,以及协调经济效益好的优质民营企业岗位,定向招收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群众在鄂就业。这一系列针对性帮扶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少数民族群众在鄂能落地、有发展。

湖北省民宗委

2018年8月18日

主 管 领 导:段绪光 联系电话:027-87236050

经办联系人: 汤先鹏 联系电话:027-87235382

地址:武昌区洪山路16号 邮政编码:430071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份)

省政府办公厅(2份)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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