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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宗委关于2016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栏目: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04 加入收藏
省民宗委关于2016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我委政府采购事项应采尽采购,应编尽编。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报采购计划-根据项目性质选择供应商-进行合同备案-履约验收-及时付款。

二、内控管理。我委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成立了政府采购小组,对政府采购事项编制预算和采购计划,依法签订相关的委托协议,建立台账并对采购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我委下一步将继续对内控管理进行优化完善。

三、信息公开。我委每年均定期自行对委机关及委属二级单位政府采购事项进行信息公开,包括采购预算额,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等。

四、政策执行。严格贯彻节能、环保、安全理念,鼓励创新,支持国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五、需求管理。我委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无供应商对我委政府采购需求提出质疑。

六、履约验收情况。我委及时对政府采购货物或履约验收,并按合同金额及时支付。

 

 

 

                                        省民宗委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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