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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0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栏目:湖北省公安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5 加入收藏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0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省住建厅:

现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0号建议提出的有关解决居民电动车自行车充电难,排除火灾隐患方面的建议的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当前,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城乡居民日常出行重要代步工具,电动自行车用户的不断增加,小区配套设施不足或缺失,导致电动自行车占用消防通道、私拉电线充电引发了大量火灾事故。如何切实解决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问题,避免发生严重火灾事故,是目前基层社会治理亟须解决的问题,也是小区规划改革努力方向。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强力推进“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大力加强住宅小区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等基层治理工作,切实筑牢了平安建设根基。一是加强“智慧平安小区”建设。省公安厅下发《湖北省“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实施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智慧平安小区”建设活动,积极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深度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科学技术,推动形成数据智能采集、管理高效有序、防范智慧有力的现代社区警务新模式,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住建、房管等部门重视支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采取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分档分批的方法,最大限度扩展经费来源,最大限度丰富设备种类。2019年全省已建成“智慧平安小区”518个、在建1300余个,累计安装智能感知设备21类4万余个,新建智能停车充电车棚1500个。二是深入开展“万名民警进万村(社区)入万户”活动。省厅部署开展“三万”活动,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跟踪整改风险隐患14万余处,推动解决民生问题27万余件。在“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中,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组织700余名警力,开展上门走访,宣传电动车飞线充电、入户停放危害,组织消防监督员、社区民警、交警等对141个社区开展拉网清查423场次,清理消防救援通道及住宅楼公共走道、楼道间等部位,拖移违停机动车11台,拆除私拉充电线330余处,强制搬离电动车720余台,清除“僵尸”电动车86台。三是大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省公安厅联合省综治办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行“警务村村通”、“一村(格)一辅警”等模式,指导各地抓好治保会、专业治安巡逻队、安保队等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大力培育公益性、专业性平安类社会组织,广泛组织开展警治联勤、联户联防、联村联防、邻里守望等多种形式的“平安守护”行动,开创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新局面。2019年,全省共建专职治安巡防队达2.6万人、义务治安巡防队达17.5万人、治安信息员达26.1万人。

电动自行车作为居民代步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是社会生活的缩影。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将小区安全隐患作为改善保障民生的现实需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客观要求,列入智慧平安小区建设重要议事日程推进,稳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一是要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倡导群防群治。积极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重点区域的电动车停放位置和充电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集中整治,督办整改。发动住户成立安全监督队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社区、消防等部门举报,形成群防群治治理模式。建议消防、住建等部门出台小区集中充电装置的设立和管理规范的指导性文件。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居民安全意识。会同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利用电子屏、微信、微博、网络、自媒体等载体,集中播放电动车火灾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安全使用电动车,对重大消防隐患“全曝光”,共同做好电动车安全防范工作。三是要加强设施建设,减少充电火灾隐患。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建设标准,推动建设小区、居民楼、商铺等重点区域集中充电点,并具备扫码、投币充电、自动满载荷断电等智能充电功能,改善电动车充电环境,减少此类火灾事故发生。

                           湖北省公安厅       

                           2020年5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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