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
现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8号建议提出的关于打通“生命通道”方面的建议的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于降低火灾危险,保护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消防通道是名副其实的“生命通道”。当前,各类原因导致消防通道不畅,消防力量不能及时到达火灾场所,火灾后果扩大的情况时间有发生。
结合公安工作职责,就落实喻梅代表提出打通“生命通道”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保障消防车辆优先通行。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对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其通行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禁止社会车辆超越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禁止社会车辆在消防队(站)门前30米以内的路段停放,保障消防车辆正常出入。
二是常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明确派出所和基层社区民警工作职责,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消防通道、逃生通道等重要部位、通道检查,制止影响通道畅通、乱堆乱放的行为,必要时配合实施强制清障。
三是坚决打击妨碍消防安全行为。对拒绝、阻碍消防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对履行职责的消防人员进行围攻、打骂、侮辱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湖北省公安厅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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