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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0061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栏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7 加入收藏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0061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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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人社提函【2020】14号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00612号建议

的答复意见

斯朗·丹增曲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在鄂少数民族大学生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建议》,对我们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助力就业创业提出了很好的意见。现综合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宗委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的重要渠道,面向包括在鄂少数民族大学生在内的全体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通过培训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致富一家,切实帮助贫困劳动力脱贫脱困和就业创业,取得明显成效。

我省于2019年7月出台了《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制定了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农村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补贴政策。同时,建立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协调机制,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37.7亿元,由人社部门统筹,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自2019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以来,截止今年7月底,全省共完成各类补贴性培训92.6万人次。全省人社部门深入开展就业援疆援藏专项招聘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征集面向新疆西藏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2019年共征集优质企业信息28家,提供岗位259个,分别于8月、9月赴西藏、新疆等地开展了专项招聘;认真做好新疆和田等地区富余劳动力向湖北转移就业相关工作,吸纳新疆籍农村劳动力在湖北就业,其中2019年新增就业2400余人,超额完成新疆籍劳动力来鄂转移就业工作任务。教育部门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资源优势,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19年全省200多所职业院校,面向包括在鄂少数民族大学生在内的学生、社会劳动者开展职业培训,承接各类职业培训项目3737项,全年完成培训96.7万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中央关于西藏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湖北与西藏两地经济、社会和文化交流,积极搭建鄂藏双方交流合作平台,扎实做好在鄂少数民族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推动鄂藏交流深入发展。

一是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省人社厅将按照《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落实人社部门牵头抓总的工作协调机制,联合教育、民政、农业农村、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面向重点群体和行业,按规定将在鄂少数民族大学生纳入技能培训范围,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进一步完善培训政策,改进培训公共服务,充分调动院校、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积极性,推动技能培训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是支持汉藏文化交流中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协调支持武汉汉藏文化交流中心与我省相关院校、培训机构合作,共同开展少数民族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社、教育部门给予业务指导、考评专家、培训场地等方面的支持。

三是加大在鄂少数民族大学生技能培训力度。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在鄂少数民族大学生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落实有关补贴政策。

四是完善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推动职业院校培训量计算标准化、规范化,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

五是加快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进一步完善政策,规范考核流程,扩大职业院校参与面,大力推进“1+X证书”制度实施,支持参训人员获得相应证书,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

六是扎实做好少数民族大高校毕业生在鄂就业工作。进一步研究完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在鄂就业扶持优惠政策,多方提供面向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指导,帮助他们在鄂就业创业。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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