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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29 加入收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

鄂人社函〔2018〕26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省直属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以下简称《处理规定》)是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基本遵循。现就认真贯彻落实《处理规定》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执行《处理规定》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社会关注度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抓好《处理规定》的执行,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内在要求,是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体系建设、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的紧迫需要。各地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处理规定》作为公开招聘业务建设、纪律建设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

 二、切实做好《处理规定》宣传培训工作

 各级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把贯彻落实《处理规定》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好。要加大对《处理规定》实施的宣传力度,在发布的《招聘公告》中明确载明《处理规定》,提示应聘人员学习了解有关内容,并在笔试前由监考老师向考生宣读《处理规定》第二章的有关内容,做到应聘人员人人知晓。各级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要把《处理规定》作为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的内容,以从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为重点,抓好学习培训,并作为考前考务培训工作的重点内容,使工作人员、考务人员、监考人员均能熟练掌握、运用《处理规定》。

 三、严格执行《处理规定》,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

 各级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维护《处理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要注重公开招聘全过程的规范与监督,在规范自身招聘行为的基础上,既重视报名阶段的诚信报考和资格审查,也要重视笔试、面试阶段的考风考纪,还要将体检、考核、聘用纳入监督范围。对于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处理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对应记入诚信档案库处理的,要对有关违纪违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违纪行为、记录期限等做好登记保存,并于10个工作日内逐级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送有关情况。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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