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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解读《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30 加入收藏
省人社厅解读《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社会保障制度健康运行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养老保险制度安全可持续尤为关键。实施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是实现全国统筹的基础,意义重大。2018年国家启动实施企业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制度,2019年国务院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都明确提出要实施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养老保险遵循“大数法则”,统筹层次越高,统筹面越广,统筹效率也越高,制度的互助性、共济性就越强,制度运行也越安全、越稳定。我省之前以区县为基本统筹区,全省采取调剂制度,基本保证了养老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参保结构不同,结余基金分布不均衡,加之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调剂制度的统筹力度不足,亟需提升统筹层次。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决定我省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这是我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可以说,此文件的出台,在我省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这次省级统筹后,基金由省级统收、统支、统管,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调度使用,有利于均衡各地负担,防范化解养老待遇支付风险。

  这次改革以政策全省统一为基础、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核心、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为依托、以基金监督为保障,具体是“七统一”:

  统一养老保险政策。在参保政策上,对参保范围、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基数核定、合规补缴、转移接续、退休审核、计发办法、调待办法、遗属待遇等作出统一规定,实现全省各类参保对象平等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公平享受待遇;在参保方式上,明确“按单位方式参保”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办法;在转移接续上,省内跨区域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改为退休时候由待遇领取地集中归并;在待遇项目上,明确了五类由基金支付的待遇。同时,对违规缴费、重复领取待遇等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

  统一基金收支管理。明确了全省基金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全额缴拨。这也是本次改革的重点和核心。各地税务征收的保费将直接缴至省级,省级将资金下拨至各地,各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各地原则上留存0.5个月的备用金,其余结余基金限期全部归集到省级。

  统一基金收支管理。2021年起,采取市县编制、省级审核下达的程序,编制全省基金预算,实行全程预算监督。

  统一责任分担机制。省、市、县三级按照分级负责、缺口分担的原则,共同承担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责任,逐步健全权利和义务相对应、事权和财权相匹配、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分担机制。

  统一集中信息系统。建设全省集中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省级统一建设,市县接入使用,支持全省各地实时进行联网经办、基金财务监管及经办业务监管。

  统一经办管理服务。执行全省统一的经办规程,在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待遇领取等方面实现全省标准统一、流程规范、异地通办。

  统一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省级统筹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对各地执行政策、参保扩面、基金征缴、财政投入、待遇核定、确保发放、经办服务、基金监督等工作,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目标考核和县域经济考核的内容,对完成情况好的地方予以奖励,对完成情况差的地方追责问责。

  “七统一”归纳起来,有以下特点:

  保障更“有力”。一是统筹层次更高。改革后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统管,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调度使用,统筹面更广,统筹效率更高。二是预算编制更准。2021年起,采取市县编制、省级审核下达的程序,编制全省基金预算,实行全程预算监督,通过预算绩效考核,督促各级政府落实责任。三是责任分担更实。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承担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的主体责任,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政策更“完善”。全省统一了企业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条件、缴费比例和基数、补缴和转移接续、养老金计发和调整办法等政策,明确“按单位方式参保”和“以个人身份参保”两条路径,企业养老保险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服务更“便捷”。一是推动“异地办”。省内跨区域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改为退休时由待遇领取地集中归并,不用异地跑。二是推动“就近办”。全省执行统一的企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在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待遇领取等方面实现全省标准统一、流程规范,不需来回跑。三是推动“线上办”。建设全省集中统一的信息系统,支持互联网终端和手机终端,推广“掌上办”,不必线下跑。

  监督更“严密”。一是健全防控体系。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明确五类由基金支付的待遇,明确违规缴费、重复领取待遇等情形的处理办法,边界更清晰。二是借力大数据,将基金财务监管及经办业务监管嵌入信息系统,全省各地经办数据实时接入,构建实时监控体系,通过大数据比对识别风险,加大数据稽核力度,监管更效能。三是融入大信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经办管理服务模式,实行事前告知承诺、事中信用评级和分类监管、事后实施联合惩戒,融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惩戒更有力。

  完善省级统筹制度是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多环节的系统性工作,围绕文件贯彻落实我们将在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工作部署到位。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全省社保机构开展专题培训,对省级统筹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帮助全省社保机构的同志们理解好、掌握好省级统筹的具体政策、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为顺利实施改革打好基础。

  二是政策宣传到位。我们将通过报纸、网站、手机终端等载体,采取发布新闻通稿、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全面宣传解读省级统筹政策,讲清讲透省级统筹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推动改革平稳实施。

  三是联动协作到位。我们还将积极对接配合财政、税务等部门,主动加强与审计、统计、医保、政务办、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实现部门间系统互联、业务互通、数据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省级统筹工作。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20年度全面深化改革的项目,是改革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人社部门作为实施改革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将积极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确保改革落地见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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