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栏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9-09
湖北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近日,经湖北省政府同意,印发《湖北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自然资源资产扩权赋能,加快产权权益有效实现,充分发挥产权制度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一起来看↓↓↓

主要目标

基本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将产权制度贯穿自然资源源头保护、过程节约和末端修复全过程,全面摸清全省自然资源家底,实施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推进自然资源整体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治理效能。

八大任务

一、产权有哪些?

  • 土地方面,推动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深化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稳慎推进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 矿产方面,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登记管理,探索探矿权、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衔接机制。

  • 水域方面,完善水域滩涂养殖权利体系,理顺水域滩涂养殖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关系。

二、产权主体是谁?

  • 授权。国务院授权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具体代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 委托。探索建立委托省级和市级政府代理行使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监督管理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

  • 依法落实。明确农村集体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自然资源资产享有合法权益。

  • 依法平等使用。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自然资源资产,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三、产权如何确认?

  • 摸清底数。查清各类自然资源家底和变化情况,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动态掌握重要自然资源数量、质量、分布、权属、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

  • 确权登记。开展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逐步实现对全省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矿产资源等确权登记全覆盖。

四、怎样保护产权权益?

  • 规划引领。国土空间规划是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落实产权保护需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总框架中进行。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实施,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加快构建全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体系。

  • 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推进长江三峡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和长江干支流两岸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完善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资产收益分配比例和支出结构,加大生态保护修复支持力度。

  • 生态保护补偿。体现保护、利用和修复的权责对等。探索构建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推进生态补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落实差别化补偿机制,实现自然保护地内已有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水域滩涂养殖捕捞权利和特许经营权等依法有序退出。

  • 生态损害赔偿。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完善生态损害赔偿配套制度。

五、怎样实现产权权益?

  • 扩权赋能。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探索完善宅基地流转、抵押、退出等路径,推动闲置宅基地(农房)盘活利用。开展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层设立使用权试点,提高立体空间开发利用效率。研究水域滩涂养殖权利体系和实现形式,探索建立流转、抵押制度。

  • 市场化配置。深入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深化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相关措施全面推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控制协议出让,积极推进净矿出让。

  • 激发活力。推进鄂西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示范区建设,实行油气探采合一。探索景区自然资源价值评估质押融资模式,以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为激励手段,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

六、怎样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

  • 严格准入管理。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标准体系和产业准入政策,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生态保护要求作为选择使用权人的重要因素并纳入出让合同。推进工业建设项目“标准地”出让。

  • 提高利用效率。实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和强度双控,持续推进单位GDP地耗下降。

  • 加快盘活存量。出台存量土地消化处置意见,推动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土地复合开发利用和用途合理转换

七、怎样实现全面监管?

  • 部门联动。发挥人大、行政、司法、审计和社会监督作用,实现对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全程动态有效监管。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信息平台,发挥部门合力。

  • 主动报告。贯彻落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接受权力机关监督

  • 信息公开。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 严格执法。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领域重大违法案件。

八、怎样完善法规保障?

  • 文件清理。全面清理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规范性文件。

  • 法规完善。依法定程序进行自然资源保护产权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或修改的立法申报。加快推进修订《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调研。

  • 制度建设。完善协商、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全面落实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法律制度,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专门化审判机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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