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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栏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0 加入收藏
湖北省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目  

一、湖北省住房保障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2021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五、其他说明

附件:1-10


一、湖北省住房保障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1. 组织开展全省住房保障事业发展研究;围绕国家和省住房制度,开展技术政策、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研究和相关工作调研,为厅党组决策和相关职能处室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2. 承担全省住房全过程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住房保障相关标准规范研究;组织开展住房分类服务和全过程服务导则与标准的研究。

3. 承担高校房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4. 协助做好全省棚户区改造、公租房项目建设进度核查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导工作。协助做好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分配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计工作。

5. 协助做好全省公租房规范运营工作,推动建立健全资产登记入账、配置、使用、处置、信息管理、编制资产报告等制度。

6. 协助做好全省保障性住房信息平台建设及维护工作。协助开展公租房信息系统贯标工作。

7. 协助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评价;协助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8. 协助开展城市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化、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指导工作。

9. 协助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10. 协助处理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项目等群众来信来访。

11. 承办厅党组、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住房和城乡厅所属副厅级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鄂编文〔201936号),在湖北省住房保障局的基础上组建湖北省住房保障中心,机构规格副厅级内设综合处、督察与管理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预算编制原则,湖北省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为本级。

二、2021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1. 收入预算。湖北省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预算总收入726.79万元,比上年初预算减少38.81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720.79万元,占总收入的99.17%,比上年预算减少38.31万元,主要原因是厅机关成立住房保障处,单位项目经费部分划拨至厅机关。

2上年结余(转)收入6万元,占总收入的0.83%,比上年度减少0.5万元,主要是实拨账户资金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

2. 预算支出。湖北省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支出总预算726.79万元,比上年初减少38.81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15万元,降副3.69%,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72万元,与上年一致。

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688.0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7.66万元,降幅5.18%,主要原因是厅机关成立住房保障处,单位有关职责划归机关,故单位项目经费部分划拨至厅机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湖北省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720.79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15万元。降副3.69%,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72万元,与上年一致。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682.0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7.16万元,降幅5.17%,主要原因是厅机关成立住房保障处,单位有关职责划归机关,故单位项目经费部分划拨至厅机关。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55.09万元,较上年度减少0.2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工会经费7.58万元其他交通费17.01万元,邮电费2.5万元,办公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水电费11万元维修费2.5万元福利费3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降幅30%。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降幅5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降幅16.67%。财政拨款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五)关于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共计34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16.19万元,降幅75.03%,主要原因是按《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 版)》要求,提高采购限额标准,致采购内容减少,采购内容为固定资产4万元,物业费30万元均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2021年初资产合计1143.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4.2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854.07万元,无形资产原值205.55万元。2021年计划新增购置固定资产4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21年我单位将按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主要通过自评对重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自下半年开始,每月对有关绩效指标的统计数据汇总,上报住建部,并适时将有关情况通报至各市区,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单位项目经费“住房保障工作经费”,是为履行住房保障职能,实现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目标而设立的工作经费项目,立项依据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0〕30号)。2021年住房保障工作经费预算为217.17万元,主要用于指导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开展,推进各地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协助推进安居工程和各类保障性项目建设,督促住房保障工作审计问题整改完成,开展住房保障理论研究,编制住房服务各类导则与标准,组织住房保障人员培训等。

项目设置的长期绩效目标:1.全面完成“十四五”住房保障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累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2万套,“十四五”末,项目将使全省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4.02%。2.累计实施各种监督检查不少于1300人次天,培训交流不少于2000人次天。

项目设置的年度绩效目标:2021年,各种监督检查260人次天,培训交流400人次天。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3万套,2021年底全省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3.88%。

四、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余(转):指单位实拨资金账户的资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公费医疗经费。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反映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包括人员基本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及单位项目经费住房保障工作经费支出。

6. 机关运行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7.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8.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单位集中安排购置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

五、其他说明

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无财政专项、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附件:

1. 收支预算总表

2. 收入预算总表

3. 支出预算总表

4.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9. 部门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10. 部门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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